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0.启18:17.“每个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作业的”表示所有自以为处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并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虚假之人。这从“船”和“靠海作业”的含义清楚可知:“船”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两种意义上的教义(参看AE 514节)。由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都来自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船主或船长”表示那些拥有智慧的人;“乘船的”表示那些拥有聪明的人;“水手”表示那些拥有知识的人。之所以说智慧、聪明和知识,是因为对那些因知识而变得智慧的人来说,它们按这种顺序而接连到来。智慧在第三层级,聪明在第二层级,知识在第一层级或终端;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按这种顺序提到它们,如在摩西五经:
我以神的灵充满了比撒列,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出埃及记31:3; 35:31)
“靠海作业”是指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在此是指确认这种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虚假,因为“海”表示属世人,那里的“作业”表示推理,并通过推理来确认。严格来说,“靠海作业”表示获得他们可以用来获利的事物,以及出售这些事物,从而获利。但由于前面“客商及其货物”描述了利益,所以此处“靠海作业”具有另一种含义,即是指通过推理来确认。“船主或船长”表示智慧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以西结书:
西顿和亚发的智慧人作掌舵的(或船长)。迦巴勒的老者和智慧人修补裂缝。(以西结书27:8, 9)
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事物(可参看AE 514a节)。
(续)
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另一种被称为意愿。这两种官能彼此完全不同;但它们被创造以构成一体,当它们构成一体时,就被称为一个心智;但在人那里,它们起初是分裂的,后来又合一。它们就像光和热一样是不同的;因为理解力来自天堂之光,天堂之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当人在世上时,他的理解力便从这光来观看、思考、推理并得出结论。然而,人对这一事实一无所知,因为他对这光及其起源一无所知。意愿来自天堂之热,天堂之热本质上是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当人在世上时,他的意愿便从这热来爱,并从它获得其一切愉悦和快乐。人对这一事实同样一无所知,因为他对这热及其起源一无所知。由于理解力从天堂之光来观看,所以很明显,它是这光的主体和容器,因而是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的主体和容器。由于意愿从天堂之热来爱,所以很明显,它是这热的主体和容器,因而是良善,也就是爱的主体和容器。由此清楚看出,人生命的这两种官能,就像光和热,也像真理和良善,以及智慧和爱一样是不同的。
人的这两种官能起初是分裂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能理解真理,并出于真理明白良善,并认可它,即便他没有意愿它,并出于意愿实行它。因为当他听到或阅读真理时,他明白何为真理,从而明白何为良善;他完全理解,以至于后来能通过讲道和写作来教导它。但当他独自一人,并出于自己的灵来思考时,他能看到他没有意愿真理,他甚至想违背真理行事,并且当不受恐惧约束时,的确会违背真理行事。这就是那些能聪明地说话,却过着不同生活的人。这就是“一个人在灵里看到一条律法,在肉体中看到另一条律法”的意思,“灵”是指理解力,“肉体”是指意愿。那些渴望被改造的人尤其感知到理解力与意愿之间的这种分裂,但其他人很少感知到。
这种分裂是可能的,因为人的理解力没有被摧毁,但意愿已经被摧毁了。理解力比较像世界的光,凭这光,人在冬天和夏天能看得一样清楚;而意愿比较像世界的热,这热可以脱离这光而存在,也可以存在于光中,或说与光一起存在。它在冬天是不存在的,在夏天是存在的。但事实是这样,只有意愿才能摧毁理解力,就像只有热不存在才能摧毁地上的萌芽一样。对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来说,当理解力与意愿行如一体时,理解力就被意愿摧毁;当它们不行如一体时,理解力就不会被摧毁。当人出于自己的爱独自思考时,它们行如一体;但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它们就不行如一体。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就会隐藏,从而移除属于他自己的意愿之爱;当这爱被移除时,理解力就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
以下经历有助于证实这一点。我偶尔听见灵人们如此智慧地彼此交谈,也与我自己交谈,以至于连天使说话也几乎不可能更智慧;这个经历导致我以为他们很快就会被提到天堂;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们与恶人一起在地狱里,我对此感到很惊讶。但那时我被允许听见他们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说话,不像以前那样支持真理,而是反对它们;原因在于,现在他们处于属于他们的真实意愿和理解力的爱,而之前却没有处于这爱。我还被允许看见人的自我如何有别于他的非自我,因为这自我可以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居于内层或里面,而非自我,或不是人自己的东西居于外层或外面,后者遮盖和隐藏前者,前者不会显现,直到这层面纱被除去,如所有人死后的情形。我也注意到,许多人对他们所看到和听到的感到惊讶;但他们是那些根据一个人的谈话和写作来判断他的灵魂状态,没有考虑到他的真实意愿的行为之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人生命的这两种官能起初是分裂的。
现在要说一说它们的合一。对那些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是合一的,这种合一是通过与意愿的邪恶争战实现的。当这些邪恶被移除时,对良善的意愿就与对真理的理解行如一体了。由此可推知,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也可说,爱如何,智慧就如何。智慧之所以和爱具有一样的品质,是因为属于意愿的爱是人生命的存在,属于理解力的智慧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实存或显现。因此,属于意愿的爱在理解力中形成它自己,它在那里所取的形式就是那被称为智慧的;因为既然爱与智慧拥有一个本质,那么很明显,智慧是爱的形式,或形式上的爱。当这些官能通过改造如此合一时,意愿之爱就天天增长,它通过理解力中的属灵滋养而增长;因为它在理解力中拥有其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这情感就像饥饿和渴求的欲望。由此清楚可知,必须被改造的,正是意愿;只要它被改造,理解力就会看见,也就是变得智慧;因为如前所述,意愿被摧毁了,但理解力没有被摧毁。对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也就是恶人来说,意愿与理解力也构成一体,即便在世上没有构成一体,死后仍会构成一体;因为死后,人就不允许出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除非照着他的意愿之爱(出于理解力思考)。每个人最终都会被带入这种状态;当他被带入这种状态时,意愿的邪恶之爱就在理解力中拥有自己的形式,这形式因来自邪恶之虚假,故是疯狂的。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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