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7

117.“苦难”表示

117.“苦难”表示渴望认识真理的焦虑。这从“苦难”的含义清楚可知,“苦难”是指这种焦虑,即渴望认识真理的心灵焦虑;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很好理解的人(参看AE 112节),当这些人不理解时,就灵而言,他们就处于一种焦虑状态。除了那些处于为了真理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处于属灵情感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当这些人不理解时,他们就有这种焦虑;至于这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E 115节)。其原因在于,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天使不断渴望真理,因为他们渴望聪明和智慧;他们渴望这些,就像饥饿的人渴望食物。也正因如此,聪明和智慧被称为属灵的食物。人自婴孩时就拥有这种渴望,因为当他是个婴孩,后来又长成一个男孩时,就与天堂结合;这种渴望来自天堂;但它在那些转向世界的人那里消亡。由此可知,什么是此处“苦难”所表示的心灵焦虑或属灵焦虑。

他们在阅读圣言,却没有很好地理解它时,有这种焦虑,是因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就隐藏在它的灵义中,只向那些与天堂结合的人打开,圣言的灵义在天堂中。然而,圣言的灵义不是直接从天堂流入人,而是流入他的情感,并通过情感流入他所拥有的知识或认知,从而点燃他的渴望;然后,他能从圣言的字义看到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纯正的教会真理。凡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都会意识到,他知道的东西极少,他不知道的东西却是无限的。此外,他还会意识到,知道并承认这一点是迈向智慧的第一步;那些以自己所知道的东西为骄傲,由此而自以为是最聪明的人没有抵达这第一步。这些人也习惯以虚假为荣,胜过以真理为荣,因为他们关注自己的名声,只受这名声影响,不受真理本身影响。他们就是那些只处于属世情感和源于这情感的渴望之人(关于他们,也可参看AE 115节)。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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