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68

1168.“因一时之

1168.“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表示他们所获得的一切的丧失,和他们希望用来获利的一切的丧失。这从“一时之间被摧毁了”和“财富”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被摧毁了”是指彻底毁灭(对此,参看AE 1136节),因而是指一切的丧失;“财富”是指利益,也就是荣誉和财富,因而是指他们所获得的事物,也指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也就是那些他们希望用来获利的事物。“财富”与启18:12–14所列举的“货物”具有相同的含义。

(续)

人远离邪恶的程度,与他远离地狱的程度成正比,因为邪恶与地狱为一;他远离这些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良善,并与天堂结合,因为良善与天堂为一。人就这样成为另一个人;他的自由、良善、心智、理解力和意愿都改变了,因为他成了天堂的一位天使。他的自由以前是思想和意愿邪恶的自由,现在成了思想和意愿良善的自由,这种自由本身是本质上的自由。一个人直到处于这种自由,才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自由,因为以前,他出于邪恶的自由感觉良善的自由是奴役;但现在,他出于良善的自由感觉邪恶的自由是奴役;事实上,这才是邪恶自由的真实特征,或说它本身的样子。人以前所行的良善因来自邪恶的自由,故不可能是良善本身,因为对自我或世界的爱在它里面。良善只能源于爱;因此,爱如何,良善就如何,或说良善具有和爱一样的品质;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它的快乐仍被感觉为良善,尽管它是邪恶。但他后来所行的良善是良善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如前所述。

人的心智在与天堂结合之前,是向后转动的,因为它还没有从地狱中被领出来。当它处于改造状态时,它从真理看良善,因而从左向右看,这违反秩序。但当心智与天堂结合时,它向前转动,并被提升到主那里,从右向左看,也就是从良善看真理,这符合秩序。这就是实现转动的方式。理解力和意愿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在人从地狱中被领出去之前,理解力和意愿并不行如一体;那时人出于理解力看到并承认他所不意愿的许多事,因为他不爱它们,或说它们不是他爱的对象。但当人与天堂结合时,理解力与意愿就行如一体,因为那时,理解力成了意愿的理解力;事实上,当这种转动实现时,人就会热爱他所意愿的任何事,他也会思想他出于爱所意愿的任何事。就这样,人通过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并与它们争战而远离它们之后,就进入对真理和良善的爱;那时,他所意愿,因而所做的一切,他也会思考,因而去说。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