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62

1162.启18:1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诠释启示录 #1043

1043.“镶嵌着金

1043.“镶嵌着金子、宝石”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这从“金子”和“宝石”的含义清楚可知:“金子”是指属灵良善和其对立面的邪恶,这邪恶被称为地狱的邪恶。“金”表示良善(可参看AE 242节)。“宝石”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其对立面的虚假,这虚假被称为地狱的虚假。“宝石”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可参看AE 717节)。

关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前面已经作出一些说明;现在要说一说邪恶和虚假,也就是它们的对立面。正如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一个属天国度和一个属灵国度,地狱也被分为与这些国度对立的两个领地。与属天国度对立的领地被称为魔鬼的,与属灵国度对立的领地被称为地狱的。在圣言中,这两个领地以魔鬼和撒旦这两个名称来区分。地狱之所以有两个领地,是因为天堂和地狱彼此对立;对立面必须完全对应于对立面,才能达到平衡。一切事物的存在和持续存在,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灵界,都取决于两个对立主体之间的完美平衡;当这两个对立主体明显互相对抗时,它们通过力量来对抗,但当对抗不明显时,它们通过努力(或驱动力)来对抗。通过平衡,两个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被保持在一起;没有这种平衡,一切事物都会灭亡。在灵界,平衡是在来自天堂的良善和来自地狱的邪恶之间,由此而在来自天堂的真理和来自地狱的虚假之间。因为主不断规定,天堂里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属和种都要有它们在地狱里的对立面,就是相对应种类的邪恶和虚假。因此,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其对立面是被称为魔鬼的邪恶和虚假;同样,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其对立面是被称为地狱的邪恶和虚假。

这些平衡的原因源于以下事实:地狱里的灵人将天堂里的天使从主所接受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变成邪恶和虚假。所有天使、灵人和世人都被主保持在良善和邪恶之间的平衡中,从而保持在真理和虚假的平衡中,以便他们可以处于自由,从而比较容易地并貌似凭他们自己从邪恶被引向良善,从虚假被引向真理,尽管事实上,他们是被主引导的。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在自由中从良善被引向邪恶,从真理被引向虚假,并且这也貌似凭他们自己如此行,尽管这种引导来自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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