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62

1162.启18:1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诠释启示录 #1035

1035.“住在地上

1035.“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歪曲而变得疯狂。这从“喝醉”、“酒”、“淫乱”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喝醉”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参看AE 376f节);“酒”是指属灵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376节);“淫乱”是指对真理的歪曲,如刚才所述;“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前面经常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歪曲而变得疯狂。

关于在圣言中,“醉酒”和“喝醉”所表示的疯狂,它不是来自虚假,而是来自被歪曲的真理。原因在于,来自天堂的真理,同时来自地狱的虚假进入理解力,这会造成心智的纷争,还造成像世上醉鬼那样的疯狂。但只有那些处于邪恶,并通过圣言确认邪恶之虚假的人才受制于这种疯狂;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并与天堂相通,而邪恶之虚假来自地狱。但属灵的醉酒不会从非出于邪恶的虚假中发生,因为这些虚假没有扭曲和摧毁隐藏在字义里面的属灵真理,它们不会像出于邪恶的虚假那样孵化出邪恶。

非出于邪恶的虚假可比作不纯净的水,喝了后不会醉;但出于邪恶的虚假可比作酒或烈性饮料,它们会导致醉酒。因此,在圣言中,经上说这种疯狂是由酒造成的,这酒被称为“淫乱的酒”,在耶利米书中被称为“巴比伦的酒”: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于是列族就发疯了。(耶利米书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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