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6

1156.“奴仆和人

1156.“奴仆和人们的灵魂”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奴仆”和“人们的灵魂”的含义清楚可知:“奴仆”是指已知的真理,或科学真理,这些真理来自属世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人们的灵魂”是指对应于这些真理的良善,一般来说,这些良善是对认识或知道的情感,因为“人们的灵魂”在此是指那些被卖作奴仆的人,因而是指服务的事物。在先知书以西结书中,这些也被称为“人的灵魂”:

雅完,土巴,米设,都是你的客商,他们拿人的灵魂和铜器兑换你的货物。(以西结书27:13)

这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人的灵魂”是指被卖的奴仆,因而是指奴隶。由于经上还说“拿铜器”,所以“人的灵魂”在灵义上表示为功用服务的知识或科学,“铜器”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摩西五经,一个被卖的人也被称为“灵魂”:

若有人窃取他弟兄的灵魂,卖他谋利,那人就必处死。(申命记24:7)

“奴仆”之所以表示已知的真理,或科学真理,是因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为了思考这个目的而辅助并服务于理性人,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这些知识或科学由事奉者(ministries或attendants),家仆,仆人和奴隶来表示,在此也由“人们的灵魂”来表示。在此处和在前面一样,所指的,是被巴比伦亵渎的出于真理和良善的敬拜。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所有渴望神迹和异象的人都像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在埃及、红海和西乃山上看到如此多的神迹之后,却在一个月之内就离弃对耶和华的敬拜,转而敬拜一头金牛犊(出埃及记32章)。他们也像地狱里的财主,这财主对亚伯拉罕说,若有人从死人中往他的弟兄那里去,他们就会悔改;亚伯拉罕回答他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不会信服(路加福音16:29, 30, 31)。他们又像多马,多马说,他不会相信,除非他看见;主对他说,那没有看见就相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5, 29)。“那没有看见就相信的”就是那些不渴望迹象或神迹,而是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也就是摩西和众先知,并相信他们的人。后者是内在人,并变得属灵;而前者是外在人,仍旧是感官的;当他们看见神迹,并仅仅因神迹而相信时,他们与一个里面患有致命的疾病,很快就会死去的漂亮女人没什么不同。他们又像果皮完好,但核心腐烂的苹果,或像里面藏有虫子的坚果。此外,众所周知,没有人能被强迫去爱或相信,爱和信必须从内在植根于人。因此,没有人能通过神迹和异象被引导爱神、信神,因为它们是强迫的。事实上,当一个人不通过圣言所记载的神迹来相信时,他又如何会通过圣言里所没有的神迹来相信呢?


诠释启示录 #1116

1116.“用她调和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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