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6

1156.“奴仆和人

1156.“奴仆和人们的灵魂”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奴仆”和“人们的灵魂”的含义清楚可知:“奴仆”是指已知的真理,或科学真理,这些真理来自属世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人们的灵魂”是指对应于这些真理的良善,一般来说,这些良善是对认识或知道的情感,因为“人们的灵魂”在此是指那些被卖作奴仆的人,因而是指服务的事物。在先知书以西结书中,这些也被称为“人的灵魂”:

雅完,土巴,米设,都是你的客商,他们拿人的灵魂和铜器兑换你的货物。(以西结书27:13)

这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人的灵魂”是指被卖的奴仆,因而是指奴隶。由于经上还说“拿铜器”,所以“人的灵魂”在灵义上表示为功用服务的知识或科学,“铜器”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摩西五经,一个被卖的人也被称为“灵魂”:

若有人窃取他弟兄的灵魂,卖他谋利,那人就必处死。(申命记24:7)

“奴仆”之所以表示已知的真理,或科学真理,是因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为了思考这个目的而辅助并服务于理性人,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这些知识或科学由事奉者(ministries或attendants),家仆,仆人和奴隶来表示,在此也由“人们的灵魂”来表示。在此处和在前面一样,所指的,是被巴比伦亵渎的出于真理和良善的敬拜。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所有渴望神迹和异象的人都像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在埃及、红海和西乃山上看到如此多的神迹之后,却在一个月之内就离弃对耶和华的敬拜,转而敬拜一头金牛犊(出埃及记32章)。他们也像地狱里的财主,这财主对亚伯拉罕说,若有人从死人中往他的弟兄那里去,他们就会悔改;亚伯拉罕回答他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不会信服(路加福音16:29, 30, 31)。他们又像多马,多马说,他不会相信,除非他看见;主对他说,那没有看见就相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5, 29)。“那没有看见就相信的”就是那些不渴望迹象或神迹,而是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也就是摩西和众先知,并相信他们的人。后者是内在人,并变得属灵;而前者是外在人,仍旧是感官的;当他们看见神迹,并仅仅因神迹而相信时,他们与一个里面患有致命的疾病,很快就会死去的漂亮女人没什么不同。他们又像果皮完好,但核心腐烂的苹果,或像里面藏有虫子的坚果。此外,众所周知,没有人能被强迫去爱或相信,爱和信必须从内在植根于人。因此,没有人能通过神迹和异象被引导爱神、信神,因为它们是强迫的。事实上,当一个人不通过圣言所记载的神迹来相信时,他又如何会通过圣言里所没有的神迹来相信呢?


诠释启示录 #1099

1099.“和各样污

1099.“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玷污的圣言良善的邪恶。这从“巢穴”和“污秽之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巢穴”是指“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巢穴”在此与前面的“住处”是一样的。“污秽之灵”是指那些因对良善的玷污而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邪恶本身,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用于邪恶的良善被称为被玷污的,例如,用于自我之爱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用于世界之爱的对邻之爱的良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纯洁和神圣的爱,但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就是那些为自己索取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统治权的人所处的爱,是不洁和亵渎的爱;因此,将神圣的爱变成亵渎的爱就是玷污圣言的良善,尤其当他们称他们的亵渎之物为神圣,称他们的邪恶之物为良善的时候。那些在世上就是这样的人死后就会变成污秽之灵;“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就是指他们的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人拥有来自光的思维和来自爱的思维,来自光的思维使人出现在天堂,但来自爱的思维使人与天堂结合;原因在于,爱是属灵的结合。其结果是,当人的光之思维变成他的爱之思维时,他被引入天堂,就像进入婚姻一样;爱在来自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或引导这种思维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就像新郎进入洞房并结婚一样。因为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结婚”是指在天堂的某个社群与天堂结合;人与天堂结合,直到他在世上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聪明和智慧的程度,因而直到他通过神性真理学会思想有一位神,主就是这神的程度。然而,一个出于少量真理思考,也就是出于少量聪明思考的人,当出于爱思考时,的确与天堂结合,却只与它的较低部分结合,或说更遥远地结合。

爱是指对主之爱,爱主不是指爱作为一个人的主,因为只通过这种爱,人不会与天堂结合,而是通过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爱与天堂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对这两者的爱不在于认识、思想、理解和谈论它们,而在于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因而是功用。在完成或作成之前,任何事物都不是完整的;做事的目的就是爱;因此,对认识一件事,思想并理解它的爱源于对意愿并实行它的爱。请告诉我,若不是为了你所爱的目的,你为什么想知道并理解任何事呢?被爱的目的就是行为。如果你说,是为了信,那么就要明白,这是与实际的信,也就是行为分离的唯信,或纯思维之信,这样的信什么都不是,或说是一种虚无。你若以为当你不做属于神的事时,也相信神,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总之,爱和行或做为一;因此,在圣言中,凡提到爱的地方,所指的,都是行或做;凡提到行或做的地方,所指的也是爱;因为凡我所爱的,我就会去做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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