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373, 381—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1158.启18:14.“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表示他们出于遵照巴比伦宗教的传统的敬拜和生活所期待的快乐和喜悦变成了哭泣和悲哀。这从“灵魂所贪爱的果子”和“离开了你”的含义清楚可知:“灵魂所贪爱的果子”是指他们出于遵照巴比伦宗教的传统的敬拜和生活所期待的快乐和喜悦。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启18: 12, 13所列举的事物表示属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事物,那些相信死后生活的人出于这些事物期待快乐和喜悦;因此,这些就是“他们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是指它们被驱散了,并变成了哭泣和悲哀,因为它们变成了地狱的折磨。他们所期待的这些快乐和喜悦是纯外在的,因而是肉体和世俗的,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内在的快乐和喜悦,因为他们没有从圣言那里获得真理,因而没有从主那里获得真理,只从他们称之为代牧的人那里获得;而真理绝无可能从他那里出来,从他那里出来的,只有虚假,因为他们以统治为目的和目标。因此,为使人民被束缚在这种统治的枷锁之下,那些来自自我和世界、令身体快乐的东西被提供给他们。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7)圣治的第七条律法是,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他才被允许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成了亵渎。对邪恶的许可也来自这个源头。凡具有正常理性的人,主都能通过使他远离那些属于其自我的邪恶之爱而赐给他对真理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信仰,以及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爱;因为人远离这些邪恶之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我曾看见魔鬼本人又被带回到这种状态,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们出于他们的理解和信仰讲真理,出于他们的意愿和爱行良善。他们又被带回到这种状态,是因为他们否认他们理解真理和实行良善的能力。但他们一不约束自己的爱,就立刻再次返回到他们自己的爱之欲望中,他们不再相信真理,而是相信虚假,不再热爱良善,而是热爱邪恶。这一点经常当着许多人的面得到证明。由此清楚可知,每个人都能被改造,被改造就是远离邪恶的爱。前面描述了人如何远离它们。主之所以没有这样使人远离邪恶,是因为那些进入对真理的情感,由此进入信仰,进入对良善的情感,由此进入爱,却没有持续留在这些情感中,直到生命结束,而是重新陷入他们曾放弃的爱中之人,会犯亵渎圣物的罪。
亵渎有好几种,但这种亵渎是最严重的,因为那些犯有这种亵渎罪的人死后的命运是可怕的。他们不是在地狱里,而是在地狱下面;他们在那里既不思考,也不意愿,只是观看和行动。他们看到不存在的东西,却看不到存在的东西。他们显得好像在做一切事,其实什么都没做。这些东西完全是混乱想象力的妄想,或幻想的谵妄。他们既不思考,也不意愿,故不再是人,因为人性或人的特征就是思考和意愿。因此,他们不是被称为男性的“他”或女性的“她”,而是被称为“它”或“那个”。当出现在天堂之光中时,他们看起来就像骷髅,浑身都是黑皮肤。这就是那些曾被改造,却没有保持下来的人的状况。还要说明他们的命运为何如此可怕。通过改造,他们与天堂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这种联系带来了良善和真理的流注;其心智的内层通过这些良善和真理被打开,邪恶被移到一边。他们若保持这种状态,直到死亡,就是幸福的,但他们若不能保持,就是不幸的,因为已经被移除的邪恶又回来了,并与真理和良善混杂在一起;因此,在他们里面,地狱与天堂如此混杂在一起,以至于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凡曾经通过爱在人的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东西,永远不会根除;因此,死后,由于良善无法与邪恶分离,真理无法与虚假分离,所以整个心智都被摧毁了。因此,这些灵人不再拥有任何思维或意愿,剩下的东西就像一个除去内核的外壳,或像没有肉的纯粹的皮和骨,因为这就是此人剩下的全部。因此,要让人们知道,危险不在于从邪恶到良善,危险在于从良善到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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