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5

1155.“马、车”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373, 381—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诠释启示录 #1071

1071.启17:1

1071.启17:13.“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这些人一致认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这从“有一个心思”和“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个心思”是指一致;“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是指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因为“兽”表示圣言(可参看AE 1038节);“将能力和权柄给它”表示承认它是神性真理,教会的教义来自这神性真理。前面说明,高卢派教会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并在那些作为得救手段的事物上,将神性灵感归于圣言的一切细节,没有将同等的神性灵感归于教皇的法令;欧洲的其它教会也是如此;这事的发生是出于主的圣治,免得基督教会被完全摧毁。原因在于,人通过圣言与天堂交流和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交流和结合;通过教皇的言论和法令与天堂并主交流和结合是决无可能的,因为他们不是以拯救灵魂为目的,而是以统治为目的。以统治为目的,尤其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目的的一切法令和法规都与地狱相通,并导致与地狱的结合。由此明显可知,“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的十王”表示什么。

(关于圣言续)

由于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即: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就其在世上的人身而言,主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不能不超出理解,所以要尽可能地再次予以解释,以便理解。论到每一个重生之人,可以说,他就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其理解力的思维来自真理,其意愿的情感来自良善。因此,无论你说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理解力和自己的意愿,还是说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都是一样的。身体只是服从;因为它说人出于理解力所思考的事,做他出于情感所愿意做的事。因此,身体和这些事相互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结果和它的有效原因一样;它们合起来构成人。

正如论到重生之人,可以说他就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论到作为人的主,同样可以说祂是真理本身或神性真理,是良善本身或神性良善。这一切使以下真理变得清晰,即:就其在世上的人身而言,主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那时祂所说的一切都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后来,当祂去往父那里,也就是与父合而为一时,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真理的灵,真理的灵从祂那里,同时也从祂里面的父那里出来并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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