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4

1154.“役畜、羊

1154.“役畜、羊”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役畜”和“羊”的含义清楚可知:“役畜”是指关注仁爱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羊”是指仁之良善,这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所有经文(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7:15; 9:36; 10:5, 6, 16; 12:10–12; 15:21–29; 18:12, 13; 25:31–41; 26:31; 马可福音6:34; 14:27; 约翰福音10:1–18, 26–31; 21:15–17; 以及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羊都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故在抽象意义上,“羊”表示仁之良善。但“役畜或牲口”表示关注仁之良善的真理,尤其是驴,驴是用来骑乘和驮重物的,它们表示那些属于功用和教导的事物。如在以赛亚书:

他们把财物驮在役畜的背上。(以赛亚书30:6)

此处“财物”表示知识。路加福音:

撒玛利亚人扶被强盗打伤的人骑上自己的牲口。(路加福音10:34)

“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照他的能力教导他,可参看前文(AE 375e—376e, 444c节),那里解释了这段经文。至于当所指的是驴时,“役畜或牲口”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1b, 140节)。之所以说“役畜和羊”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是因为此处所指的,是属于那些在主的外在教会,因而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或说终端天堂中的人的真理和良善;这些人是属世的,但仍接受属灵之物,故被称为属灵-属世的。然而,在此处和在别处一样,意思是说,出于这些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被亵渎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尽管人对圣治的运作一无所知,但它可以通过两个对比来说明。它就像一个园丁,收集灌木、果树和各种花卉的种子,给自己提供铲子、耙子和其它耕种土地的各种工具,然后给园子施肥、挖土、分垄、撒种、平整地面。这好像是园丁自己的工作,或说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但正是主使种子扎根,从地里发芽,长出叶子,然后开花,最后产出新种子,这一切都是为了园丁的利益。它也像一个即将盖房子的人。他给自己提供必要的材料,如木材、椽子、石头、水泥和其它各种东西。但后来,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盖好了完全适合人的房子,从地基直到屋顶。由此可推知,除非人为自己提供他的园子或房子所必需的东西,否则他既不会有园子及其果实的益处,也不会有给他提供住处的房子。

改造也是如此。人必须为自己提供的东西是从圣言、教会的教义、世界和自己的学习中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主做了其它一切事。然而,必须牢记,栽种园子或盖房子所必需的一切,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如前所述,只是必要的材料;在人使用它们,或貌似出于自己照之生活以前,它们并没有生命。当情况是这样时,主就进入,赋予生命,并建造,也就是改造。园子或房子是人的理解力,因为他的智慧居于其中,而智慧从爱中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


诠释启示录 #1121

1121.“并不是寡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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