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4.“役畜、羊”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役畜”和“羊”的含义清楚可知:“役畜”是指关注仁爱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羊”是指仁之良善,这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所有经文(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7:15; 9:36; 10:5, 6, 16; 12:10–12; 15:21–29; 18:12, 13; 25:31–41; 26:31; 马可福音6:34; 14:27; 约翰福音10:1–18, 26–31; 21:15–17; 以及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羊都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故在抽象意义上,“羊”表示仁之良善。但“役畜或牲口”表示关注仁之良善的真理,尤其是驴,驴是用来骑乘和驮重物的,它们表示那些属于功用和教导的事物。如在以赛亚书:
他们把财物驮在役畜的背上。(以赛亚书30:6)
此处“财物”表示知识。路加福音:
撒玛利亚人扶被强盗打伤的人骑上自己的牲口。(路加福音10:34)
“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照他的能力教导他,可参看前文(AE 375e—376e, 444c节),那里解释了这段经文。至于当所指的是驴时,“役畜或牲口”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1b, 140节)。之所以说“役畜和羊”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是因为此处所指的,是属于那些在主的外在教会,因而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或说终端天堂中的人的真理和良善;这些人是属世的,但仍接受属灵之物,故被称为属灵-属世的。然而,在此处和在别处一样,意思是说,出于这些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被亵渎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尽管人对圣治的运作一无所知,但它可以通过两个对比来说明。它就像一个园丁,收集灌木、果树和各种花卉的种子,给自己提供铲子、耙子和其它耕种土地的各种工具,然后给园子施肥、挖土、分垄、撒种、平整地面。这好像是园丁自己的工作,或说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但正是主使种子扎根,从地里发芽,长出叶子,然后开花,最后产出新种子,这一切都是为了园丁的利益。它也像一个即将盖房子的人。他给自己提供必要的材料,如木材、椽子、石头、水泥和其它各种东西。但后来,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盖好了完全适合人的房子,从地基直到屋顶。由此可推知,除非人为自己提供他的园子或房子所必需的东西,否则他既不会有园子及其果实的益处,也不会有给他提供住处的房子。
改造也是如此。人必须为自己提供的东西是从圣言、教会的教义、世界和自己的学习中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主做了其它一切事。然而,必须牢记,栽种园子或盖房子所必需的一切,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如前所述,只是必要的材料;在人使用它们,或貌似出于自己照之生活以前,它们并没有生命。当情况是这样时,主就进入,赋予生命,并建造,也就是改造。园子或房子是人的理解力,因为他的智慧居于其中,而智慧从爱中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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