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4.“役畜、羊”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役畜”和“羊”的含义清楚可知:“役畜”是指关注仁爱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羊”是指仁之良善,这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所有经文(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7:15; 9:36; 10:5, 6, 16; 12:10–12; 15:21–29; 18:12, 13; 25:31–41; 26:31; 马可福音6:34; 14:27; 约翰福音10:1–18, 26–31; 21:15–17; 以及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羊都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故在抽象意义上,“羊”表示仁之良善。但“役畜或牲口”表示关注仁之良善的真理,尤其是驴,驴是用来骑乘和驮重物的,它们表示那些属于功用和教导的事物。如在以赛亚书:
他们把财物驮在役畜的背上。(以赛亚书30:6)
此处“财物”表示知识。路加福音:
撒玛利亚人扶被强盗打伤的人骑上自己的牲口。(路加福音10:34)
“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照他的能力教导他,可参看前文(AE 375e—376e, 444c节),那里解释了这段经文。至于当所指的是驴时,“役畜或牲口”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1b, 140节)。之所以说“役畜和羊”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是因为此处所指的,是属于那些在主的外在教会,因而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或说终端天堂中的人的真理和良善;这些人是属世的,但仍接受属灵之物,故被称为属灵-属世的。然而,在此处和在别处一样,意思是说,出于这些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被亵渎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尽管人对圣治的运作一无所知,但它可以通过两个对比来说明。它就像一个园丁,收集灌木、果树和各种花卉的种子,给自己提供铲子、耙子和其它耕种土地的各种工具,然后给园子施肥、挖土、分垄、撒种、平整地面。这好像是园丁自己的工作,或说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但正是主使种子扎根,从地里发芽,长出叶子,然后开花,最后产出新种子,这一切都是为了园丁的利益。它也像一个即将盖房子的人。他给自己提供必要的材料,如木材、椽子、石头、水泥和其它各种东西。但后来,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盖好了完全适合人的房子,从地基直到屋顶。由此可推知,除非人为自己提供他的园子或房子所必需的东西,否则他既不会有园子及其果实的益处,也不会有给他提供住处的房子。
改造也是如此。人必须为自己提供的东西是从圣言、教会的教义、世界和自己的学习中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主做了其它一切事。然而,必须牢记,栽种园子或盖房子所必需的一切,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如前所述,只是必要的材料;在人使用它们,或貌似出于自己照之生活以前,它们并没有生命。当情况是这样时,主就进入,赋予生命,并建造,也就是改造。园子或房子是人的理解力,因为他的智慧居于其中,而智慧从爱中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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