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诠释启示录 #1156

1156.“奴仆和人

1156.“奴仆和人们的灵魂”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奴仆”和“人们的灵魂”的含义清楚可知:“奴仆”是指已知的真理,或科学真理,这些真理来自属世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人们的灵魂”是指对应于这些真理的良善,一般来说,这些良善是对认识或知道的情感,因为“人们的灵魂”在此是指那些被卖作奴仆的人,因而是指服务的事物。在先知书以西结书中,这些也被称为“人的灵魂”:

雅完,土巴,米设,都是你的客商,他们拿人的灵魂和铜器兑换你的货物。(以西结书27:13)

这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人的灵魂”是指被卖的奴仆,因而是指奴隶。由于经上还说“拿铜器”,所以“人的灵魂”在灵义上表示为功用服务的知识或科学,“铜器”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摩西五经,一个被卖的人也被称为“灵魂”:

若有人窃取他弟兄的灵魂,卖他谋利,那人就必处死。(申命记24:7)

“奴仆”之所以表示已知的真理,或科学真理,是因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为了思考这个目的而辅助并服务于理性人,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这些知识或科学由事奉者(ministries或attendants),家仆,仆人和奴隶来表示,在此也由“人们的灵魂”来表示。在此处和在前面一样,所指的,是被巴比伦亵渎的出于真理和良善的敬拜。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所有渴望神迹和异象的人都像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在埃及、红海和西乃山上看到如此多的神迹之后,却在一个月之内就离弃对耶和华的敬拜,转而敬拜一头金牛犊(出埃及记32章)。他们也像地狱里的财主,这财主对亚伯拉罕说,若有人从死人中往他的弟兄那里去,他们就会悔改;亚伯拉罕回答他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不会信服(路加福音16:29, 30, 31)。他们又像多马,多马说,他不会相信,除非他看见;主对他说,那没有看见就相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5, 29)。“那没有看见就相信的”就是那些不渴望迹象或神迹,而是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也就是摩西和众先知,并相信他们的人。后者是内在人,并变得属灵;而前者是外在人,仍旧是感官的;当他们看见神迹,并仅仅因神迹而相信时,他们与一个里面患有致命的疾病,很快就会死去的漂亮女人没什么不同。他们又像果皮完好,但核心腐烂的苹果,或像里面藏有虫子的坚果。此外,众所周知,没有人能被强迫去爱或相信,爱和信必须从内在植根于人。因此,没有人能通过神迹和异象被引导爱神、信神,因为它们是强迫的。事实上,当一个人不通过圣言所记载的神迹来相信时,他又如何会通过圣言里所没有的神迹来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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