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诠释启示录 #1129

1129.启18:9

1129.启18:9.“地上的列王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行使这种权柄的人内心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哭泣哀号”和“地上的列王”的含义清楚可知:“哭泣哀号”是指内心的哀恸和悲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上的列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对此,参看AE 29, 31, 625, 1034, 1063节),在此是指那些行使这种权柄,因此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地”是指教会。“地上的列王”就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这句话表示那些因以这种权柄为快乐而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也由“地上的列王”来表示的人不可能“为她哭泣哀号”。

经上用“哭泣”、“哀号”这些词,是因为“哭泣”表示因虚假而哀恸,“哀号”表示因邪恶而哀恸,因为这两者都丧失了。因此,“哭泣”与他们称之为真理的虚假有关,“哀号”与他们称之为良善的邪恶有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一起提到“哭泣”(weep)或“哀悼”(mourning,或哀鸣、居丧、悲哀等)和“哀号”(wailing,或号啕、号哭、哀哭等)。如在耶利米书:

我百姓的女儿啊,你要举行哀悼,如丧独生子一样,苦苦地号啕一顿,因为荒废者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此处经上说“哀悼”,是因为真理被摧毁了,说“号啕”,是因为良善被摧毁了;“荒废者”表示这些的丧失,因而表示教会的结束。弥迦书:

我要哀号如龙,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由于“哀号”与良善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有关,所以经上说“我要哀号如龙”,“龙”是指那些处于邪恶欲望的人;由于“哀鸣”与虚假有关,所以经上说“我要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猫头鹰的女儿”是指那些处于虚假及其愉悦的人,“猫头鹰”表示虚假,因为它们在黑暗中就看见,在光明中却看不见。撒迦利亚书:

他们必为他号哭,如为独子号哭,又为他哀悼,如为长子哀悼。(撒迦利亚书12:10)

此处“号哭”论及良善的丧失,“哀悼”论及真理的丧失。耶利米书:

不要进入居丧之家,不要去哀哭。(耶利米书16:5)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经上因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因不属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提到这两个词,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一切事物都来自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就是神,智慧和爱,这一点也可通过从秩序的角度来考虑时的受造物来说明。因为正是出于秩序,由成千上万的社群组成的天使天堂通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行如一体,他们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秩序的律法被保持在秩序中。也正是出于秩序,同样分为成千上万个会众的天堂之下的地狱,通过审判和惩罚被保持在秩序中;因此,它们不能对天堂造成丝毫伤害,尽管它们是仇恨和疯狂。同样出于秩序,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个平衡,世人就在这个平衡之中,并且在这个平衡中,他若被主引导,就会被引入天堂,若被自己引导,就会被引入地狱;因为秩序的一条律法是,人在他做的一切事上,都必须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事,或说人必须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做的任何事。

由于自创世以来,有无数的人涌入了灵界,即天堂和地狱,并且现在仍像溪流一样源源不断地涌入,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天赋和爱,所以他们合而为一是绝无可能的,除非神,也就是生命本身为一,这生命是智慧本身、爱本身,因而是秩序本身。关于天堂,就说这么多了。但在世上,或在自然界,神序从日月星辰和行星明显看出来。太阳照着表象制造了年、日和时,以及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也制造了一天的划分,即早晨、中午、傍晚和夜间。它照着对其与光结合的热,并与热结合的光的接受而使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充满生机。它照着对它的接受而打开、安排和预备地内和地上的生命体和物质去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因此,在春天,通过春天的热与光的合一,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回到对繁殖的爱中,回到对属于这爱的一切事物的知识(科学)中。植物界的植物则回到产生叶子、花朵和果实,以及果实中的种子,以预备其种类直到永恒,并使其种类增多直到无限的努力或功能和活动中。

正是出于秩序,地产生植物,植物滋养动物,或说为动物提供营养,这两者都对人类的衣食和快乐有用,或说为人类提供食物、衣服和快乐;由于人是神在其中居住的那一位或存在者,所以一切事物都以这种方式回到它们所来自的神那里。这一切清楚表明,受造物是以这种秩序彼此接替的:一个为了另一个而存在;它们是永恒的目的,也就是功用,这些目的,也就是功用,不断以这种方式运作,以便它们可以回到它们所来自的神那里。这一切表明,一切事物都是从作为智慧本身的生命本身中被创造出来的,还表明,被造宇宙充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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