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8.“大理石”表示被亵渎的感官真理。这从“大理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理石”是指感官层,也就是人的思维和意愿的终端。这就是大理石的含义,因为“石头”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尤表真理的表象。经上提到“大理石”,而不是石头,是因为所指的,是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真理表象。被称为感官化的终端真理也被亵渎了,这一点从对那些被称为圣徒之人的坟墓、骸骨和尸体的崇拜明显看出来,尽管这些东西已经腐烂,并与地狱的东西相对应。如果教会的圣物没有被亵渎到这种程度,真正的身体感官会远离这些东西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然而,人是一个有罪的主体,这一点作为一个结果从前面所说的,以及之前对作为神,并从神那里存在于人里面的生命的证明可推知,从上述律法,即真理可进一步推知。邪恶被归咎于人,是因为感受并感知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的能力已经被赋予他,并不断被赋予他;他因处于这种状态,故也处于自由,并拥有貌似出于自己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和这种自由就本身而言,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为他生而为人,要活到永远。正是出于这种能力和这种自由,他才能貌似出于自己接受良善和真理。由于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所以主也让他知道良善来自祂,邪恶来自魔鬼,还让他通过教会中的真理来辨别良善和邪恶。当人知道这些事,主也赐予他貌似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以及说和做它们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通过流注不断赐下时,他若不接受,就有罪了,或说成了有罪的主体。
但人被谬误欺骗的主要原因是,他不知道他貌似出于自己行动的自由和能力是来自主的生命进入其至内层的流注的结果,并且这种流注永远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为他生而为人,人拥有这种至内层。然而,来自主的生命进入这至内层之下的接受形式(理解力和意愿就居于这些形式中)的流注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接受而各不相同;事实上,流注会照着对邪恶和虚假的接受而减弱,甚至被夺走。总之,使人成为人,并使他与野兽区别开来的生命,就是在他的至内层里面,并因此在较低事物中普遍活跃的生命,他从中拥有自由,拥有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的生命,持续不断地从主进入他;但由此而来,或源于这生命的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则照着接受而改变和不同。人生活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状态),对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爱之快乐从地狱流入他,或说通过来自地狱的流注进入他,而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爱之快乐从主流入他,或说通过来自主的流注进入他,他不断被保持在对生命似乎来自他自己的感觉和感知中,并由此也不断被保持在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自由,以及接受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能力中。因此,他选择并接受邪恶和虚假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从这种中间状态被带到地狱;他选择良善和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这种中间状态被带到天堂。
人自创造时就处于一种状态,即:他可以知道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主,他也可以在自己里面感知到这些,就好像它们来自他自己,当他如此感知到它们时,他就可以把邪恶扔进地狱,并接受良善,承认良善来自主。当他做这两件事,或说弃绝这一个,接受那一个时,他就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也不会因良善而邀功,或说使良善成为邀功的。然而,我知道,有许多人不理解这一点,并且也不想理解。但愿他们这样祷告:“愿主常与他们同在,愿主向他们仰脸,转面于他们,愿祂教导、光照、引导他们,因为他们凭自己不能做任何善事,愿祂准许他们活着;愿魔鬼不迷惑他们,不将邪恶倾倒在他们心里,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主不引导他们,魔鬼就会引导他们,并将各种邪恶,如仇恨、报复、狡猾和欺骗,都吹入他们,就像蛇注入毒液一样;因为魔鬼就在眼前,煽动并不断指责,当他遇到一颗背离主的心时,他就会进入,并住在那里,把灵魂拖入地狱。主啊,求你救我们。”这些话与前面所说的是一致的,因为地狱就是魔鬼。此外,这就是承认人要么被主引导,要么被地狱引导,因而在这两者之间,或处于一种中间状态。也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1134节)。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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