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8.“大理石”表示被亵渎的感官真理。这从“大理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理石”是指感官层,也就是人的思维和意愿的终端。这就是大理石的含义,因为“石头”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尤表真理的表象。经上提到“大理石”,而不是石头,是因为所指的,是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真理表象。被称为感官化的终端真理也被亵渎了,这一点从对那些被称为圣徒之人的坟墓、骸骨和尸体的崇拜明显看出来,尽管这些东西已经腐烂,并与地狱的东西相对应。如果教会的圣物没有被亵渎到这种程度,真正的身体感官会远离这些东西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然而,人是一个有罪的主体,这一点作为一个结果从前面所说的,以及之前对作为神,并从神那里存在于人里面的生命的证明可推知,从上述律法,即真理可进一步推知。邪恶被归咎于人,是因为感受并感知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的能力已经被赋予他,并不断被赋予他;他因处于这种状态,故也处于自由,并拥有貌似出于自己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和这种自由就本身而言,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为他生而为人,要活到永远。正是出于这种能力和这种自由,他才能貌似出于自己接受良善和真理。由于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所以主也让他知道良善来自祂,邪恶来自魔鬼,还让他通过教会中的真理来辨别良善和邪恶。当人知道这些事,主也赐予他貌似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以及说和做它们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通过流注不断赐下时,他若不接受,就有罪了,或说成了有罪的主体。
但人被谬误欺骗的主要原因是,他不知道他貌似出于自己行动的自由和能力是来自主的生命进入其至内层的流注的结果,并且这种流注永远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为他生而为人,人拥有这种至内层。然而,来自主的生命进入这至内层之下的接受形式(理解力和意愿就居于这些形式中)的流注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接受而各不相同;事实上,流注会照着对邪恶和虚假的接受而减弱,甚至被夺走。总之,使人成为人,并使他与野兽区别开来的生命,就是在他的至内层里面,并因此在较低事物中普遍活跃的生命,他从中拥有自由,拥有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的生命,持续不断地从主进入他;但由此而来,或源于这生命的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则照着接受而改变和不同。人生活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状态),对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爱之快乐从地狱流入他,或说通过来自地狱的流注进入他,而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爱之快乐从主流入他,或说通过来自主的流注进入他,他不断被保持在对生命似乎来自他自己的感觉和感知中,并由此也不断被保持在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自由,以及接受这一个或那一个的能力中。因此,他选择并接受邪恶和虚假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从这种中间状态被带到地狱;他选择良善和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这种中间状态被带到天堂。
人自创造时就处于一种状态,即:他可以知道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主,他也可以在自己里面感知到这些,就好像它们来自他自己,当他如此感知到它们时,他就可以把邪恶扔进地狱,并接受良善,承认良善来自主。当他做这两件事,或说弃绝这一个,接受那一个时,他就不会将邪恶归给自己,也不会因良善而邀功,或说使良善成为邀功的。然而,我知道,有许多人不理解这一点,并且也不想理解。但愿他们这样祷告:“愿主常与他们同在,愿主向他们仰脸,转面于他们,愿祂教导、光照、引导他们,因为他们凭自己不能做任何善事,愿祂准许他们活着;愿魔鬼不迷惑他们,不将邪恶倾倒在他们心里,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主不引导他们,魔鬼就会引导他们,并将各种邪恶,如仇恨、报复、狡猾和欺骗,都吹入他们,就像蛇注入毒液一样;因为魔鬼就在眼前,煽动并不断指责,当他遇到一颗背离主的心时,他就会进入,并住在那里,把灵魂拖入地狱。主啊,求你救我们。”这些话与前面所说的是一致的,因为地狱就是魔鬼。此外,这就是承认人要么被主引导,要么被地狱引导,因而在这两者之间,或处于一种中间状态。也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1134节)。
1091.启18:1.“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即:从天降下的天使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这句话是指它的毁灭或垮台,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还有:那些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的人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启18:10, 15, 16, 19),以及其余的话。不过,本章讲述了在此之后,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后审判之后,要发生的事,即:他们的宗教说服将被完全判死刑,永远不会复活。但这些事必须这样来理解:这种宗教说服仍继续在世上盛行,因为对统治的爱如此植入每个人,以至于无法根除,只要这爱仍旧存在,这种宗教说服就不可能不存在于世上。然而,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它会结束,因为那时,所有属于这个宗教、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实施统治的人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为自己制造貌似的天堂,而是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但他们一到那里,就被送走并投入自己的地狱。这就是巴比伦毁灭的意思,如此处启示录和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所预言的。由于巴比伦人已经将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权柄转给他们称之为彼得的后继者,因而称之为主之代牧的首席教皇,声称主将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权柄移交给了彼得,这不是主的神性权柄,而是从父神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权柄,所以我将在本章末尾说明,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由此可推知,巴比伦人已将祂的神性权柄转给他们称其为主之代牧的人,从而使他成为地上的神,他则使他的牧师或神父成为诸神,这必然是一件令人憎恶、骇人听闻的事。首先,在本文末尾,我们将调查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三位一体教义,根据尼西亚会议的法令,该教义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也被称为《亚他那修信仰》。此处将全文引用英国从会议的法令那里所取的信经本身。
《亚他那修信经》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又怀疑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其它的,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提三神或三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且此三位无分先後,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由是如前所言,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它的,当敬拜一神性中的三位,三位中的一神性)。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再者,为求得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其它的,彼必恒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真人)。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或同本质;其它的,性质),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母同体(其它的,性质),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或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或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地狱,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并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愿荣耀归父神,圣子和圣灵。昔在,今在,永远常在,万世无穷。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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