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7.“和铜、铁”表示被亵渎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这从“铜”和“铁”的含义清楚可知:“铜”是指属世良善(参看AE 70节);“铁”是指属世真理(参看AE 176节)。由于此处所引用的事物是那些属于属世人的事物,所以必须知道,人的属世层是三重的,即理性的、属世的和感官的;其中理性层是最高的,感官层是最低的,属世层是中间。真正的理性层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存在,感官层通过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存在,中间的属世层要么是理性的,要么是感官的。属世层是三重的,这一点从人类明显看出来,当人们在世上时,他们要么是理性的,要么是感官的,要么是中间的。他们是这些中的哪一种,尤其从他们对文明、道德和属灵律法的感知中更清楚地看出来。那些出于理性思考、判断,并得出良好结论的人是理性的;这些人的思维被提升到物质事物之上。但那些感官化的人出于物质事物并在物质事物中思考,他们出于思维所说的话只来自记忆。正因有这两个层级,所以也有一个被称为属世层的中间层级。从他们对圣言的理解也可以知道他们是什么人。理性人从字义中汲取那些属于教义的事物,而感官人只停留在字面上,不从中汲取任何更内在的东西,或说从中得出任何具有更内在性质的结论。这种区别同样存在于灵界,因为在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属世人也有相同数量的层级;在那里,最低的,或终端是感官的,最高的是理性的;不过,关于这些,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铁和铜”所表示的属世良善和真理,也被巴比伦亵渎了,这一点从他们对圣言字义的亵渎明显看出来;圣言的字义是属世意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还必须通过经历来谈论这个主题。高层天堂的天使清楚感觉和感知到,他们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凭他们自己,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当他们被松开,进入他们自我的状态时(这种事偶尔会发生),他们就清楚感觉并感知到,属于他们自我的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最低层天堂的一些天使不理解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他们自己自出生时,并通过实际生活而处于邪恶;他们从一个地狱社群被带到另一个地狱社群;在其中的每个社群,只要他们继续留在这个社群里面,他们的思维就与那里魔鬼的思维一模一样,只是因各个社群而不同;那时,他们的思维违背良善和真理。他们被吩咐出于自己思考,因而以不同的方式思考,但他们说,他们完全不能这样做。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明白了,邪恶和虚假从地狱流入,或说通过来自地狱的流注进入。许多相信并坚持认为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也是这种情况。有时这种情况也会发生,即:天使与他们所联系的社群分离,或说他们所联系的社群与他们隔绝;当情况是这样时,他们就不能思考、意愿、说话或行动,而是像新生儿一样躺着;不过,一旦回到他们自己的社群,他们就复活了。因为每个人,无论世人,灵人还是天使,在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上都与社群联系在一起,并与其中一个社群行如一体。因此,所有人在品质上如何,都能从他们所在的社群得知。这一切清楚表明,每个人的生命品质都是从外面流入的,或说通过流注从外面进入的。
至于我自己,我可以证明,十五年来,我已经清楚感知到,我凭自己什么都思考不了,也什么都意愿不了;还感知到,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从地狱社群流入,或说通过来自地狱社群的流注进入;而一切良善和真理都从主流入,或说通过来自主的流注进入。一些反思这一点的灵人声称,我没有生命。我被允许回答说,我比你们更是活着的,因为我感觉到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看见并感知到光照。我还从主那里感知到,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不仅感知到邪恶源于地狱,还感知到它们从谁那里发出,或来自哪些灵人。我也被允许与这些灵人交谈,谴责他们,弃绝他们,也弃绝他们的邪恶和虚假,我就这样从他们当中被释放出来。此外,我被允许进一步说,现在我知道我活着,以前我并不知道这一点。我由此完全信服,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地狱,一切良善和真理,连同对它们的感知,都来自主;此外,我貌似从自己那里拥有自由,因而拥有感知。
我还被允许亲眼看到,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地狱。在地狱之上有火与烟的表象,或说火与烟雾似乎出现在地狱上空;邪恶是火,虚假是烟,或说火是邪恶,烟雾是虚假。它们不断从那里散发并冒上来,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照着他们的爱而受它们影响。还要简单阐明邪恶和虚假如何能从地狱中流出来,尽管只存在一种起作用的力量,这力量就是生命,也就是神;这一点也被揭示给我。有一个来自圣言的真理从天上被大声说出来,它流入地狱,并从一个地狱流入另一个地狱,直到最低层的地狱;而且还听说,这真理在下降的过程中相继并逐渐变成虚假,最终变成这种虚假:它与真理完全对立;那时,它在最低层的地狱。它之所以被改变,是因为一切都照着状态和形式被接受;因此,这真理因流入颠倒的形式,或说通过流注进入颠倒的形式,就是诸如存在于地狱里的那种形式而逐渐变得颠倒,并变成与真理对立的虚假。由此清楚可知,地狱从上到下是什么样,或说地狱从最高地狱到最低地狱是何品质;还可知,只有一种起作用的力量,这力量就是生命,也就是主。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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