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4.“丝绸、朱红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丝绸”和“朱红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丝绸”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朱红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142节)。这良善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是一致的,故在圣言中,这真理也由“朱红色”来表示。但“丝绸、朱红色料”在此表示被巴比伦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当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被扭曲时,它们就会被亵渎;因为那些处于巴比伦人所处的那种自我之爱的人不可能拥有任何对邻之爱;即便他们爱其他人,那也是为了他们自己,因此目的仍是这个人自己,对邻之爱则是手段,只要手段能服务于目的,目的就会爱手段;当手段不再服务于目的时,目的就会抛弃它们。这一点可从他们作为的一切细节看出来。对邻之爱在灵义上就是对功用的爱;当功用是为了自我时,它就不是对功用的爱,而是对自我的爱。“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西结书中的经文(16:10, 13)看出来,刚才已经解释了这些经文(参看AE 1143节)。“丝绸”因其光泽或发光的品质而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因为丝绸闪耀着光,或说因光而具有光泽,“光”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被称为属灵神性。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构成地狱;但现在要说明这些爱的源头。人被造是为了爱自己和世界,爱邻舍和天堂,也爱主。因此,当一个人出生时,他首先爱自己和世界,然后随着他变得智慧,他爱邻舍和天堂,随着他变得更加智慧,他爱主。当情况是这样时,他就处于神序,实际上被主引导,尽管表面上看,是被他自己引导。然而,他没有智慧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停在第一个层级,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层级;即便他爱邻舍、天堂和主,那也是在世人面前,是为了自己。但他若完全没有智慧,就只爱自己,并为了自己而爱世界和邻舍;至于天堂和主,他要么蔑视,要么否认,要么恨恶,即便在话语上不是这样,在心里也是这样。这些就是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源头,由于这些爱就是地狱,所以地狱来自何处,或说地狱的起源是显而易见的。
当一个人变成地狱时,他就像一棵被砍倒的树,或像一棵果实有害或有毒的树;他也像种子无法扎根于其中的沙土,或像只长蒺藜、荆棘和荨麻的土壤。当一个人变成地狱时,他心智的内层或较高部分就会关闭,外层和较低部分则打开。自我之爱因将思维和意愿的一切都引向它自己,并将它们浸没于身体,所以颠倒并扭曲了心智的外层,如前所述,这些外层是敞开的;因此,它们倾向、趋于并被带到下面,即地狱。
但由于人仍有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能力都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他生而为人,同时他又处于这种颠倒的状态,不再接受来自天堂的任何良善或真理,只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所以他通过对来自虚假的邪恶,并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确认而为自己获得了一种光,以便他可以超越他人。他以为这是理性之光,其实它是地狱之光,本身充满愚昧,或愚蠢的妄想,会产生一种夜间梦境般的幻象,或一种疯狂的幻想;因此,存在的事物看似不存在,不存在的事物看似存在。不过,这些事通过对比天使-人和魔鬼-人会看得更清楚。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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