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43

1143.“细麻布、

1143.“细麻布、紫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细麻布”和“紫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布”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紫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042节)。但在这种情况下,所指的,是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细麻布和紫色料被称为“巴比伦的货物”,而“巴比伦”作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就是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天的,不同于“丝绸和朱红色料”所表示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稍后我们会提到后者。他们亵渎了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尤其在这一点上: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的权柄转给自己,从而把他们对主的爱转给作为代牧的教皇和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当主没有了拯救的权柄或能力时,祂不能被爱,人会取代主而被爱。他们说,主被爱,是因为祂将这种权柄赐给了人,也被那些接受这种权柄的人所爱,并受到他们的尊敬,也被其他人敬拜。但对主之爱不能存在于他们身上,因为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与它完全相反;这种爱是自我之爱,也就是魔鬼之爱,出于这爱是不能爱主的。这种爱就本身而言,是对主的仇恨,并且当他们成为灵,被剥夺了统治权时,它就会变成仇恨。那时,他们会迫害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他们如何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丝绸遮盖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16:10, 13)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在教会建立之初。“刺绣衣服,獾皮”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细麻布和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经上说这些是“衣服”,是因为“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句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埃及绣花作的”表示这些知识,“细麻布”表示真理,“紫色布”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此处“财主”是指犹太民族或种族,经上说它“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本可以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此处“紫色”是指良善,“细麻”是指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躺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

由于也被称为棉线(cotton[xylinum])的“细麻布”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亚伦的圣衣代表神性真理,他自己代表主,所以他的内袍和腰带是用细麻线和棉线(cotton)织成的 (出埃及记28:39; 39:27)。棉线或细麻也被织进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中(出埃及记26:1; 27:9, 18; 36:8; 38:9, 16),因为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代表那些进行遮盖的教会事物,这些事物是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细麻”具有相同的含义: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赐给她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示录19:7–8)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骑在白马上的。(启示录19:14)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细麻是一种非常白的亚麻,用来做衣服;“亚麻”和“洁白”表示真理,用它制成的“衣服”表示照其光辉而纯净清洁的真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的地狱是自我之爱;那些被称为撒旦的人所在的地狱是世界之爱。魔鬼的地狱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是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的对立面;撒旦的地狱是世界之爱,因为这爱是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对立面。由于地狱的这两种爱是天堂的两种爱的对立面,所以地狱和天堂彼此对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关注主和邻舍,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关注自我和世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爱主和邻舍,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爱自我和世界,因而恨主和邻舍。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思想真理、意愿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主思想和意愿;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思想虚假、意愿邪恶,因为他们出于自我思想和意愿。正因如此,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看似转身向后,脸背离主;他们还看似倒立,脚朝上,头朝下。这种表象源于他们的爱,他们的爱与天堂之爱对立。

地狱因是自我之爱,故也是火,因为所有爱都对应于火,并且在灵界被如此呈现,以至于从远处看起来就像火,尽管它不是火,而是爱。因此,地狱里面看起来就像着了火一样,只是没有像火炉或大火冒出的烟中间的火喷出来;有时魔鬼本身也看似炭火。他们从这火中所拥有的热就像污物,即欲望的沸腾,他们从这火中所获得的光只是出于表象和虚假确认邪恶的光的表象;然而,它不是光,因为当天堂之光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幽暗,当天堂之热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寒冷。然而,他们从自己的光中观看,从自己的热中生活;但他们就像猫头鹰、夜鸟和蝙蝠那样观看,他们的眼睛在天堂之光中是昏暗的,或是瞎的,他们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属于他们的存活原则仅仅在于他们思考和意愿、说话和行动,因而看、听、尝、闻和感觉的能力。这种存活原则仅仅是神按照秩序从外面作用于他们,并不断促使他们走向秩序的生命所衍生出来的能力。正是出于这种能力,他们才活到永远。属于他们的死亡原则来自他们的爱所衍生出来的邪恶和虚假。因此,从他们的爱来看,他们的生命不是生命,而是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被称为“死亡”,地狱居民则被称为“死人”。


诠释启示录 #1093

1093.“有大权柄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