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1026.启16:21.“又有大雹子,仿佛有一他连得重,从天上降在人身上”表示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这些虚假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这从“雹子”和“从天上降在人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雹子”是指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03, 704节)。这雹子被称为“大”,“仿佛有一他连得重”,是因为所指的是在最大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虚假的品质被比作一他连得,是因为在计算数字和称量银子方面,一他连得是最大面额,“银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重”表示来自邪恶,因而在最大程度上属地狱的沉重之物;因为来自地狱的虚假是沉重的,会自动坠入地狱。“从天上降在人身上”是指来自地狱,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因为“人”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之人,或也可说,教会之人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
“从天上降(下来)”之所以表示来自地狱,是因为在此由“大雹子”所表示的虚假,不是从天堂降下来的,而是从地狱冒上来的。在灵界,冰雹的确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就像在自然界一样,因为冰雹是从天堂降下来的雨;但这雨因从地狱冒上来的寒冷而被冻成冰雹,冷是热或天堂之爱的缺乏。由此可推知,冰雹不是像冰雹那样从天堂降下来的,而是来自地狱。从天上降下来的硫磺和火的雨也是这种情况。水的“雨”表示来自天堂的神性真理,而“冰雹”表示变成地狱虚假的神性真理;当它从天堂降下来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由于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天堂和世界是藉着这神性真理被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所以可推知,正是由于这一事实,天堂里的一切和世界上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好叫它们可以成为某种事物。这十条诫命包含了神性良善的一切和神性真理的一切,这些的结合也在它们里面。但这种结合是一个秘密;因为它就像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神性良善属于对主之爱,神性真理属于对邻之爱。因为当一个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也就是爱邻舍时,主就以神性良善流入,并与他结合。
因此,这十条诫命写在了两块石版上,这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后来它们被放在柜子中,不是一个挨着另一个,而是一个在另一个上面,作为主与人之间结合的一个见证。对主之爱的诫命写在一块石版上,对邻之爱的诫命写在另一块石版上。头三条诫命涉及对主之爱,后六条诫命涉及对邻之爱;而第四条诫命,即“孝敬父母”,是居间的诫命,因为在这条诫命中,“父”是指天上的父,“母”是指教会,也就是邻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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