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893.启14:12.“圣徒的忍耐就在此”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信仰,而是处于仁爱的人所受的逼迫和试探。这从“忍耐”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忍耐”是指试探(对此,参看AE 813节)。下面会看到,所指的,也是逼迫。“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因为这些人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他们也处于信仰;但他们知道,仁与信就像良善与真理,或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行如一体。由于这些行如一体,所以对他们来说,信也是仁。凡从仁进入思维的,因属于仁,故本质上都是仁,尽管就其存在而言,它被称为信。事实上,除了来自某种情感,因而属于情感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存在于思维中,因为这就像存在,因而像思维的生命和灵魂。仁与信也一样;由此可推知,信若非来自仁,就不可能存在;还可知,信的品质完全取决于仁,或说信完全就是仁的样子。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别处会详述。
如今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之人的逼迫,不具有把他们从基督教界的会众中逐出并弃绝的性质,只具有被那些处于唯信的人辱骂和谴责的性质。因为无论在哪个国家,凡生活良好,并声称生活良好是得救所必需的人,都不可能被逐出并弃绝。原因在于,这与圣言完全一致,每个人凭理性之光都能看到,他应当生活良好。然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仍谴责他们,认为他们是不能得救的人,因为功德在善行中,还因为这些作为来自人的自我,故不是良善,以及其它理由,他们通过这些东西来确认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对那些属于摩拉维亚弟兄会的人来说,这一点尤其明显;摩拉维亚教徒比其他人更是分离之信的捍卫者。他们谴责那些不持守这种信仰,而是在生活中出于宗教思想行善的人,甚至断言这些人不是活着的,而是完全死了,声称所有这样的人都被逐出天堂。那些不属于这个教派,而是属于认为作为不是得救的手段而加以弃绝的教会之人,不是以这种方式来亵渎的,尽管他们仍以一种险恶的方式来思想作为;尤其那些通过著作和讲道,或推理以多种方式强烈确认唯信称义的人。这些逼迫就是此处“忍耐”的意思,也是启示录第12章中这些话的意思:
龙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他逼迫那妇人,追赶她,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4, 15, 17)
这些逼迫同样是关于兽所说的那些话(启示录13:5–7, 15)的意思。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他们还因对主里面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和称谢而遭受逼迫。
关于此处“忍耐”所指的试探,它们是属灵的试探,就是那些从主那里接受纯正仁爱的人所经历的试探;因为他们必须与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争战,有些人还必须与他们打小从老师和牧师那里所吸收的关于唯信的虚假争战。这些虚假和邪恶通过试探的争战被移除。这就是以下经文中“十字架”的意思,马太福音:
耶稣说,不拿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不配属我。(马太福音10:38; 路加福音14:27)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愿意跟从我,就让他否认自己,拿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马可福音8:34; 路加福音9:23)
在这些经文中,“十字架”表示试探,“跟从主”表示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这就是“跟从主”的含义(可参看AE 864节)。“十字架”之所以表示试探,是因为当那些属世的人正在变得属灵时,自出生时就粘附于人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侵扰,因而折磨他们。由于造成侵扰和折磨的这些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只有通过试探才能被驱散,所以“十字架”表示试探。故主说“他们必须否认自己,拿起自己的十字架”,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弃绝自己的东西,“十字架”是指他必须与之争战的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
又:
耶稣对那问祂,他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的富人说。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孝敬父母。他回答耶稣说,这一切我从幼时就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拿起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1)
此处“跟从主,拿起十字架”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承认主的神性,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为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放弃邪恶,并实行良善,除非他凭自我行善,也除非这善是邀功或寻求功德的善,因为本身为良善、不是寻求功德的良善的良善只来自主。因此,他不能得救,除非承认主,还承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祂。然而,任何人在从主行善之前,都必须经历试探。原因在于,人的内在通过试探被打开,而人通过他的内在与天堂结合。由于没有主,没有人能实行诫命,所以主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拿起十字架来跟从我。”也就是说,他必须承认主,必须经历试探。“他要变卖他所有的给穷人”在灵义上表示他要疏远并弃绝自己的东西;因此,这句话与前面引用的经文中的“否认自己”具有相同的含义;“给穷人”在灵义上表示实行仁爱的作为。主之所以这样对他说话,是因为他很富有;“财富”在灵义上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但对这个人,也就是一个犹太人来说,“财富”表示邪恶与虚假的知识,因为它们是传统。由此可见,主在此处和在别处一样,通过对应说话。
他们所要喝的“杯”也表示试探:
耶稣对雅各和约翰说,你们不知道你们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他们对耶稣说,我们能。耶稣对他们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固然要受;但坐在我右边或左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马可福音10:38–40)
“喝主所喝的杯”与前面的“十字架”所表相同,即表示经历试探;“主所受的洗”表示通过试探重生。但主所喝的杯与他们所要喝的杯之间的不同,和主所受的试探与世人所受的试探之间的不同是一样的。主所受的试探是最严酷的,并忍受所有的地狱;因为主通过允许进入祂自己的试探征服所有地狱;而世人所受的试探是忍受来自与他们同在的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地狱里争战的,是主,而不是人自己,除非忍受某些痛苦。主所受的洗与世人所受的洗之间有一种类似荣耀与重生之间的不同。主通过试探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而世人不是凭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着主重生的。因为“洗礼”表示通过试探重生;而主的洗礼表示祂的人身通过试探所得的荣耀。“洗礼”表示重生,也表示试探(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193节等);主荣耀了祂的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并把他变得属灵一样(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725, 1729, 1733, 3318, 3381—3382, 42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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