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885.“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表示以免他们承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说服或宗教及其教义。这从“兽”、“拜”和“兽像”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说服或宗教(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拜”是指承认并相信(参看AE 790a, 805a, 821a节);“兽像”是指这种宗教的教义,以及规定的条例,即:只可以或要完全教导和相信这些事(参看AE 827a节)。不可敬拜的兽和兽像是指从海里上来的兽,前一章(启示录13:1)论述了这兽,它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所指的,是这兽,这一点从启示录13:14明显看出来;但被看到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表示来自圣言、支持这种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他们之所以不可拜前一只兽及其像,那些拜它们的人“要被火与硫磺折磨”,是因为除了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外,所引用的用来证明信与善行分离的圣言经文不会植入虚假和邪恶;这种事只有通过运用推理才能做到,因为歪曲这些经文的,是推理。事实上,若没有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圣言中,没有什么东西能被歪曲。前面许多地方已经说明,推理是如何歪曲圣言的。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尤其从那些将唯信当作得救的基本手段来接受的教会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那些出于其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的人,其教导的方式完全不同于那些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其教义来教导之人的。那些出于其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的人歪曲圣言的一切;而那些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其教义教导的人没有歪曲圣言。原因在于,教义充满推理,尽管它们似乎不是推理;而圣言是没有推理的。这就是为何在这些教会中,有许多人教导与生活结合的信,并与信结合的生活;而其他人却教导与生活分离的信。这后一种事是出于教义来教导的有学问的人所做的,而前一种事是出于圣言来教导的有学问的人和没有学问的人所做的;因此,他们走的是相反的路。然而,这也是捍卫该教义的人所允许的;原因在于,圣言明确教导生活,以及与生活一致的信;头脑简单的人只能照着圣言的明确意义来接受教导。有些人也允许这样,是因为他们无法公开抵制真理;真理是以未知或秘密的方式来运作和说服的,因为真理从天上流入到每个人那里,而接受它的,是那些没有过邪恶生活的人;他们从童年时期就没有,后来也没有出于对自己的卓越知识,或比其他人更有学问的骄傲而确认唯信的教义,尤其确认他们将卓越知识或学问置于其中的唯信称义的信条。然而,当这些人从其他人那里听到来自圣言、支持生活的证据时,他们心里想的仍旧不同;因为他们认为唯信包括作为本身,根据称义的信条,这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尽管如许多人所教导的,这个信条更倾向于将作为与信仰分离,而不是将作为与信仰结合起来。事实上,只要作为里面有什么东西来自人或人的意愿,它甚至认为这些作为没有称义的价值而把它们搁置一边。
在接受唯信的教会中,来自圣言的教导和来自教义的教导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证明,如在圣公会和路德教会。众所周知,圣公会的教义教导唯信,牧师们娴熟、巧妙、优雅或雄辩地将作为人为地添加到信上,就好像它们储存在信中;他们从信中感知或看到某种努力,就好像是对行善的一种情感;这尤其适用于那些因唯信而称义到第三或第四种程度的人。此外,该教义还教导,唯信的运作还没有发展到这种程度的人也能得救,因为生活的良善就隐藏在信中,就像生产的能力隐藏在果实的种子里一样。前面在解释第12和13章时已经说明,这些东西都是夸耀和吹嘘卓越知识和聪明才智的心智的产物。为说明在圣公会,当他们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教义来教导时,教导完全不同,我要在此引用圣公会在每个圣日所教导,并被那些遵守圣餐的人所阅读的内容作为证据;内容如下:“附之的方法和途径是,按照神诫命的规则,首先要检查自己的生活和交谈;无论你们在哪里感觉自己冒犯了,要么通过意愿、话语,要么通过行为冒犯了,就在那里哀叹自己的罪恶,完全怀着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们若觉得自己的冒犯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的那种,就要与他们和解,准备好为你们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和错误而竭尽全力地作出赔偿和补偿;同样准备好饶恕得罪你们的人,就像你们愿自己的过犯在神手里蒙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增加你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若有人亵渎神,阻碍或诽谤祂的圣言,通奸,或怀有恶意,或嫉妒,或犯下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请你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到圣桌前;免得领受圣礼之后,魔鬼进入你,就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的罪孽,将你的身体和灵魂尽都毁灭。”此处甚至没有提到信,只教导了作为,因为它们来自圣言,而不是来自教义。
此外,在每年的某些节日,《亚他那修信经》经常在圣公会的人们面前被阅读;因为它作为公会的著作,已经在所有基督教会中被视为三位一体的共同教义;关于主和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该信经如此教导:“万人必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现在请想一想,反思并检查一下,那些出于教义如此巧妙地讲道,或相信类似东西的人是不是没有把上述事物包括在信中,就像隐藏在它里面一样?由于他们认为作为不会称义,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为良善的良善,人所行的良善本身是功德,所以他们放弃实行,而是相信,他们必因储存或隐藏在唯信,也就是与善行分离之信中的生命而得救。但我可以证明,那些如此相信,同时如此生活的人都会下地狱。相反,那些照着包含在为圣餐所预备的劝诫中的训词,又照着刚才从《亚他那修信经》中所引用的内容生活的人都会上天堂。此外,后者有信,而前者没有,无论他们怎么朝相反的方向想。之所以说那些出于教义相信,同时生活的人,是因为有许多人,尤其头脑简单的人出于教义相信,同时却没有照着教义生活;这些人得救了。
路德教会的情况也一样。在那里,那些出于教义教导的人和那些出于圣言教导的人也走在相反的方向上。在唯信和唯信称义方面,那些出于教义教导的人,其教导的方式与圣公会的完全相同;他们都将作为与得救的手段分离,认为作为不是良善,而是邀功的,因而不能称义,因为它们来自人,从而把它们搁置一边。但当他们出于圣言教导时,他们也教导作为,这可从为全体成员所写,因而被插在诗篇的所有书籍中,被称为《不悔改之路上的障碍或绊脚石》的内容中看出来,其中出现了这些话:“神的神圣旨意和明确的诫命是,那些相信的人应履行善行,当它们是为了公义的原因,瞄准一个真正的目的,尤其为了神的荣耀和邻舍的功用而行的时,神就会为了基督的缘故而接受它们;事实上,神会出于纯粹的怜悯赏赐它们;因此,人因他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有报答。因为神将赞美、荣誉和永恒的祝福赐给那些耐心通过作为努力获得永生的人。因此,神也专心关注人的作为,如在论述最后审判的地方,祂写信给亚洲七个教会和所有人时所说明的那样。为此,使徒保罗用这些劝诫来劝勉行善,说:
我们行善不要厌倦,若不间断,到了适当的时节,我们必收割良善。(加拉太书6:9)
因此,那些富有善行的人由此说明他们也富有信,因为当信是活的时,它通过仁作工。是的,唯独称义的信从不独居,也不是分离的,而是带来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好果子,太阳发出光,火发出热,水带来水分一样。”由此可见,在这些教会中,出于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是一回事,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教义来教导是另一回事;“拜兽和兽像的”是指那些出于教义来教导,同时也出于教义来生活的人;现在启14:9–11论述的是,正是这些人。而启14:12中“圣徒的忍耐就在此;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也在此”这句话所论到的人,是指那些出于圣言来教导和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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