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837

837.关于信和作为

837.关于信和作为,已经讲了很多,现在我想把它们简要总结如下:

(1)每个人死后都会成为自己的爱,人的灵不是别的,正是他的爱之情感。因此,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时,他就出于自己的情感思考,进而说话;他也出于自己的情感意愿,进而行动;他还渴望并吸收属于他的情感或爱的事物,转身离开并弃绝那些不属于他的情感或爱的事物。事实上,他的脸逐渐变成他的情感或爱的脸,然后从这张脸就能知道他;因此,从他的言语也能知道他,他说话的语气就是他情感的语气。总之,死后,一个人就成为形式上的自己的爱或自己的情感。因此,当有人出言反对人的爱之情感,或攻击它时,他就会变脸,他本人也会突然消失不见。由于所有人死后都是自己爱的物质和形式,所以由那些曾为世人的天使构成的整个天堂就照着情感的属和种,因而照着情感的一切差别和种类而被划分为各个社群。同样,由那些也曾为世人的灵人构成的地狱则照着与天堂的情感对立的情感,照着这些情感总体和细节上的一切差别和种类而被划分为各个社群。迄今为止,世人还不知道,人死后就是他自己的爱,或他自己的爱之情感。因为世人都以为情感毫无用处,思维成就一切;这是因为人不能反思自己里面的情感及其变化,只能反思思维及其变化;可以说他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思维,却看不到情感;凡他的思维看不见,因而不明显的东西,都不会被他注意或考虑到。然而,智者都能通过自己的思维知道自己的情感;因为每当一个人处在其灵的自由之中,独自一人时,情感就在思维中显现;那时,他出于他的爱之情感思考。思维也不是别的,正是通过光的流注以各种形式变得可见的情感。因此,你若拿走情感,思维就会立刻停止,就像你拿走火焰,光就立刻熄灭一样。由此清楚可知,为自己获得天堂之爱或情感何等重要;接下来将说明如何获得这种爱或情感。不过,要知道,情感是指延续中的爱。

(2)人的整个生命就是他爱的生命,人的爱与生命构成一体,并且就是一,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在灵界,每个人都照着他的爱而有一张脸;他照着这爱说话、思考、意愿、渴望、贪求、欢乐和悲伤,这些构成他的生命,并从这生命发出。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灵人和天使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在脸和身体上都是人。一旦有人的爱受到攻击,这人就会全身消失,即便他被关在房间里,我经常看到这一幕。由此清楚可知,天使或灵人不仅是处于一个人形式的情感,而且他的整个生命,从头顶到脚底,或从帽子到鞋子,都只是爱之情感;否则,灵人不可能从坐在他旁边的人眼前完全消失。调查他的身体形式及其身体部位是否也是爱之情感,结果发现属于它们的一切都是如此。原因在于,整个天堂照着情感的一切差别和种类而被划分并形成为各个社群,如前所述,它就像一个人,所有天使和灵人由此而是人的形式。因此,正如天堂是一切情感的集合,一位天使和一个灵人也是如此;他们是天堂的最小形式。因此,以下奥秘对我来说已经变得很明显,也从天上得到证实,即:人的一切,无论他心智的一切,还是身体的一切,都是处于一个奇妙系列的爱之形式;脑部器官和面部器官,以及身体的各个部位和内脏,都是对应于天堂社群的情感的连续结构。我由此也明白了另一个奥秘,即:心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延伸并扩散或倾注到身体的一切事物中,就像进入它们的活动领域一样;这个领域来自心智对功用的情感及其思维,身体的各个部位和内脏从功用中、在功用里并照着功用而形成。此处的情况类似于天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它们朝各个方向扩散或倾注到天堂及其社群。天使的智慧就取决于它们的延伸。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即:所有天使都是天堂的形式,因而可以说是最小形式的天堂(HH 51–58节);整个天堂就像一个人,因此天使和灵人都是人的形式(HH 59–102节);从天使发出的来自情感的一切思维都照着天使的爱与智慧的品质而延伸到天堂社群(HH 200–212节)。

(3)既然爱构成人的生命,而人照着他在世上所获得的生命而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活到永远,那么最重要的事就是知道人如何获得并充满天堂之爱,好叫他那没有尽头的生命可以得到祝福和幸福。

(4)人有两种主要生命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良善的一切的容器,理解力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的一切的容器。人只能凭借这两种生命官能,并且只能通过它们充满良善和真理而得以改造。改造是按以下顺序进行的:首先,人必须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和认知来填充他的记忆,必须通过这些知识和认知为自己获得理性之光;尤其必须知道,神是一,主是天地之神,有天堂和地狱,死后有生命,圣言是神圣的。

(5)接下来他必须知道什么样的邪恶是罪;首先从十诫获知,后来从圣言的各个地方获知。他必须这样想:它们是反对神的罪,因此它们阻止人进入天堂,把人与天堂分离,并定他的罪,判他下地狱。这就是为何改造的第一件事就是停止罪,避开它们,最终厌恶它们;但他若要停止它们,避开并厌恶它们,就必须向主祈求帮助。不过,他必须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反对圣言,因而反对主,进而反对天堂,还因为它们本身是属地狱的。

(6)人因邪恶是罪而避开邪恶,厌恶邪恶,并思想天堂,他的救赎和永生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接纳,并与天堂结合,也在何等程度上被赋予属灵情感;属灵情感是这样:他不仅渴望知道真理,还渴望理解它们,并意愿和实行它们。

(7)人就是这样被主改造的;然后,他知道和理解真理,并意愿和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一个新人,也就是一个重生的人,从而成为一位天堂天使,拥有天堂的爱和生命。

(8)这样一个人的爱和生命完全取决于他意愿的作为;意愿的作为则取决于应用于生活的真理。人从幼年时期起就为自己所获得,并充满他记忆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住在他里面,直到他开始受真理影响,因为它们是真理,并且他开始意愿和实行它们。在此之前,它们只站在人的生命之外。

(9)善行是指一个人因邪恶是反对神的罪而厌恶邪恶之后所做的一切;因为这时,他不再出于自我,而是出于主做善行。然后他还天天学习他当做什么;他对良善和邪恶有清晰的辨别,并避开邪恶,谨慎、聪明和智慧地行善。关于构成人生命的爱,就说这么多。现在要说一说信。

(10)古人不知道什么叫信;但他们有取代信的真理。因为当真理在理解力中被感知或看到,从而被承认时,真理就因它自己的缘故而被相信。因此,论到真理,不能说人必须信它,因为信就在真理中。例如,假设有人在花园里看见一棵树和一朵花,另一个人对他说,他要相信那里有一棵树和一朵花,它就是这样一棵树、一朵花,或说他要对此有信心;难道他不会回答说,既然我亲眼看到这一点,你又为何想让我去相信,或对此有信心呢?这就是为何第三层天堂的天使甚至不愿提及信,事实上不知道信的存在,因为他们从良善感知真理;这也是为何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不承认信这个词,因为他们从光照其理解力的真理之光中看见真理。当听见有人说,理解力必须被囚禁,以服从信,人必须信没有被感知到、没有被看见的东西时,他们就希奇并微笑。然后他们说,通过这种方式,虚假可能会被相信,并通过确认好像被置于光明之中,而真理本身好像被置于黑暗之中;因此,虚假可以像玩球一样玩弄真理。

(11)当世人因变得属世和外在而不再能出于对真理的爱和真理之光而看见真理时,信就开始被提及,与信有关的一切开始被称为真理,尽管它们没有被感知或看到,只是被一些领袖所肯定,并从不理解的圣言经文中被确认。这就是当今基督教界的各个教会的状况;其中每个教会都认为他们的信之教义是真理;而这仅仅是因为他们国家或本土的教会持有这些教义。然而,它们是不是真的,却没有被感知或看到,这一点从关于它们的讨论、争论、观点和异端,无论总体还是具体,无论公开场合还是私下里清楚看出来。

(12)只要信与作为结合,仁被承认与信同等,或高于信,教会就会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尽管这些真理很少,因为他们没有看见它们。然而,一旦信与仁分离,教会就从真理陷入虚假,最终陷入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的信。这信就是对凭主在父那里的功德而称义和得救的信。因为既然人因这唯信得救,而且这信与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那么还需要真理来教导通往天堂的道路,并引向天堂吗?你尽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和相信,只要持守这信,你就会得救。但让我来告诉你,我的读者,所有活出这种信的人都处于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而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是对一切邪恶的爱和出于邪恶对一切虚假的爱;所有如此生活的人都如此空虚,同时如此盲目,以至于甚至不知道教会的一个纯正真理,也没有在圣言中看见一个,尽管他们拥有圣言,并阅读它;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也不想知道或看见任何种类的真理。

(13)原因在于,人没有任何真理,更不用说任何信了,除非他意愿并实行它;因为在此之前,它不是生活的真理,只是记忆的真理,而记忆的真理在人之外,而不是在人之内;在人之外的东西会消散。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作为的信不是信,除非它是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信,这是一种死信,就是在地狱掌权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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