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806.“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表示被所有没有通过从主重生而变得属灵的人(承认)。这从“名字”和“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是指他们的品质;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一个事物或一种状态的品质,因为在灵界,人没有如在自然界那样的名字,那里的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而得名(对此,参看AE 676节);“记在羔羊生命册上”是指处于对主的爱和信(对此,参看AE 199, 222, 299节),因而通过被主重生而变得属灵;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和信的人变得属灵,因为他们的爱和信是属灵的;他们也被称为重生的,由“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来表示。由此清楚可知,“名字记在羔羊生命册上”不是指他们的名字在那里,而是指他们的品质是这样,即:他们通过被主重生而变得属灵。
前面已经说明被教会的全体成员接受的信是什么,也就是相信父神差遣圣子,好通过祂可以有挽回祭,怜悯,救赎和拯救;还相信神的儿子担当了我们的罪孽,祂为我们代求,祂的功德被归于那些怀着信靠和信心祈求它的人;前面还说明,所有这些都是空洞的词语,照学者那样来理解,其中没有任何真理,因而没有任何拯救。这些都是其中没有任何真理的空洞词语,这一点从圣言关于主降临和祂受苦的原因的教导明显看出来,即:祂降世是为了拯救人类,否则人类将在永死中灭亡,祂通过征服侵扰凡来到这个世界并离开世界之人的地狱,同时荣耀祂的人身而拯救他们,因为这样祂就能使地狱永远臣服。地狱的这种臣服,连同祂人身的荣耀,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试探,并通过在这些试探中所获得的不断胜利而实现。祂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的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
主为这两个原因降世,并由此将人类从永死中拯救出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主降临之前,地狱没有处于秩序;因此,地狱与天堂之间没有平衡,而是地狱这一方胜过了天堂。然而,人被置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此,凡在主降临之前从天堂流入人的东西都因地狱的超强能力而被地狱拦截。因此,为了恢复被摧毁的平衡,主乐意降世,并在那时完成一次最后的审判,征服地狱。通过这种方式,主为自己获得能力去拯救那些从祂那里信祂、爱祂的人。这些事只有通过主取得一个人身才能付诸实施;原因在于,神从最初原则通过终端带来这些结果,因为从最初原则通过终端作工或行动,就是在完全中作工或行动。神性能力的真正力量在终端或终端事物中;因此,主的力量属于在其人身中的主,因为这力量在终端中。这是主降世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祂可以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而不是其它方式,祂才能使地狱永远臣服,因为这样祂就从最初原则通过终端或终端事物,由此在完全中永远行动。祂的神性运作以这种方式甚至延伸到最低层的世人那里,或延伸到世上的终端那里;否则,它只抵达天上的第一批人那里,并间接通过这些人和接下来的一批人抵达最低层,也就是世人那里;因此,如果这些人退让,如就在主降临之前所发生的情形,那么在世人中间的神性运作就会停止,因此,他们将没有得救的方法。主通过在世上取得的人身所进行的神性运作被称为祂的直接流注,该流注甚至抵达终端,或说最低层的世人。
这些是两个方法,人通过这两个方法拥有被称救赎的拯救。这拯救被称为通过祂的血实现的救赎,因为对地狱的征服,连同主人身的荣耀,只有通过被允许从地狱进入祂自己的试探才能实现,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由此可见,主降世不是为了安抚父,感动祂去怜悯,也不是担当我们的罪孽,从而把它们除去,同样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因祂功德的归算,或代求,或直接的怜悯而得救,因而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因信这些事而得救,更不是因这信所激发的信心得救,因为这种信心确认不真实的东西,因而确认不属于信的东西。人若知道主为何降世,又知道所有相信并实行祂的教导之人被祂,同时被祂里面的父拯救,而不是被与祂分离的父拯救,就能清楚看出,教会的领袖所教导的关于救赎的许多事必须按照不同于他们对这些事的解释的方式来理解。
当十字架受难即将来临时,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教导,祂征服了地狱: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现在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27, 28, 31)
同一福音书:
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加福音10:18)
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力量强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以大能施行拯救;我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这样,祂就成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 5, 8; 59:16–21)
主因征服了地狱而赐给七十个门徒战胜魔鬼的权柄(路加福音10:17, 19)。
主还在约翰福音中教导,祂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主由此荣耀了这人身:
犹大出去后,耶稣说,现在人子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同一福音书:
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又:
现在我的灵魂烦乱;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 28)
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这些话论及祂的受难。“荣耀”是指作成神性。由此可见,除非主降世,并成为人,通过这种方式把所有信祂、爱祂的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否则没有一个人能得救。因此,要认识到,没有主,就没有救恩。这就是主道成肉身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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