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539

539a.“便有烟从

539a.“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示由此而来的从尘世和肉体之爱出来的密集虚假。这从“烟”、“无底坑”和“大火炉”的含义清楚可知:“烟”是指邪恶之虚假(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无底坑或深渊之坑”是指那些歪曲圣言的人所在的地狱(对此,参看AE 537节);“大火炉”是指尘世和肉体之爱的邪恶,这些虚假就是从这些邪恶中爆发出来的(对此,我们会在下文谈到)。“烟”表示邪恶之虚假,因为它从火中发出,而“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而来的邪恶;因此,处于来自这些爱之邪恶的虚假的地狱,尤其那些通过将圣言用于支持这些爱而歪曲圣言的人所在的地狱,就出现在像大火炉里的那种火中,浓烟夹杂着火从中冒上来。我也看见过这些地狱;显然,正是在那里的人的爱呈现出这种火的表象,而从这些爱流出的虚假则呈现出炽热烟气的表象。但对那些身在其中的人来说,却没有这种表象,或说他们看不到这些事物,因为他们处于这些爱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他们的生命就在它们里面;而以各种方式折磨他们的,是这些东西,而不是像我们自然界中的那种火和烟。关于这一点,最好参看《天堂与地狱》(566–575节),那里解释了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烟”表示从邪恶流出的密集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亚伯拉罕向对面所多玛和蛾摩拉,以及平原的整个地面观看;他观看,看哪,那地烟气上腾,好像火炉的烟气。(创世记19:28)

“所多玛和蛾摩拉”在灵义上表示那些完全处于自我之爱的人;因此,亚伯拉罕所看见的这些城焚烧之后,从地上冒上来的烟表示属于那些完全处于自我之爱的人的密集虚假。事实上,那些爱自己胜过一切的人在属灵和属天的事物上都处在最浓、最大的黑暗之中,因为他们是纯属世和感官的,完全与天堂分离;那时他们不仅否认神性事物,还仔细思考虚假,并用这些虚假摧毁它们。这些虚假就是所看见的从所多玛和蛾摩拉升起的“烟”所表示的。

创世记:

日落幽暗出现的时候;看哪,有冒烟的火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间经过。(创世记15:17)

这些话论及出身于雅各的亚伯拉罕的后裔,这可从那一章的前文明显看出来;“日落的时候”表示当完结发生时的末期;“幽暗出现”表示邪恶取代良善,虚假取代真理;“看哪,有冒烟的火炉”表示来自邪恶的最密集的虚假;“火把”表示混乱的欲望之热;“从那些肉块间经过”表示这些将他们与主分离。关于对这些事物的更充分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58–1862节)。

出埃及记:

摩西率领百姓出营迎接神;他们都站在山脚下或山的较低部分。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烟气上腾,如烧窑的烟一般,整座山大大地震动。(出埃及记19:17, 18)

又:

众百姓见响声、火把、号角的响声和冒着烟的山;百姓看见就都颤抖,远远地站着。他们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让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出埃及记20:18, 19)

这些事物代表这百姓的性质和品质,因为耶和华,也就是主,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对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来说,祂显为一种宁静的光;但对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来说,祂显为火中冒出的烟。由于这百姓处于尘世和肉体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邪恶之虚假,所以主从西乃山上向他们显为吞灭的火和火炉的烟。《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都已经说明,雅各的子孙就具有这种秉性;《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从该书引用了很多章节;主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显为复活和再造的火,向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显为吞噬的火(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1861, 6832, 8814, 8819, 9434, 10551节);至于上面所引用的经文中其余的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在解释《出埃及记》一书的地方给出的解释。

539b.诗篇中的“烟和火”也具有这种含义:

因祂发怒,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从祂口中有火吞灭,连炭都被祂点着了;祂使天下垂,亲自降临,幽暗在祂脚下。(诗篇18:7–9; 撒母耳记下22:8, 9)

这段经文意思不是说,烟和吞灭的火从耶和华那里往上冒,因为祂里面没有怒气;经上如此说,是因为主向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如此显现;事实上,他们从他们的虚假和邪恶来看待祂。

以下诗篇中的经文所表相同:

祂看地,地便颤抖;祂摸山,山就冒烟。(诗篇104:32)

又:

耶和华啊,求你使天下垂,亲自降临,摸山,山就冒烟。(诗篇144:5)

以赛亚书:

城门哪,应当哀号!城啊,应当呼喊!全非利士啊,你们都熔化了,因为有烟从北方出来。(以赛亚书14:31)

“城门”表示引入教会的真理,“城”表示教义,“非利士”表示信;因此,“城门哪,应当哀号!城啊,应当呼喊!全非利士啊,你们都熔化了”表示教会在教义真理,因而在信方面的荒废。“北方”表示教义虚假和信之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烟”表示这些虚假;因此,“有烟从北方出来”表示来自地狱的毁灭性或进行荒废的虚假。

那鸿书:

看哪,我要将你的战车焚烧成烟,剑必吞灭你的少壮狮子。(那鸿书2:13)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教会的荒废或毁灭;“将战车焚烧成烟”表示将教义的一切真理都扭曲成虚假,“烟”表示虚假,“战车”表示教义;“剑必吞灭少壮狮子”表示虚假将摧毁教会的首要真理,“少壮狮子”表示教会的首要和保护性真理,“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

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约珥书2:30)

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血、火、烟柱”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被玷污的圣言良善,以及由此产生的纯粹或绝对虚假,“血”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火”表示被玷污的圣言良善,“烟柱”表示由此而来的纯粹或绝对和密集的虚假。

诗篇:

恶人却要灭亡,耶和华的仇敌要像羔羊的荣耀被消灭,要在烟中消灭。(诗篇37:20)

“恶人和耶和华的仇敌要在烟中消灭”表示它们必被邪恶之虚假摧毁;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恶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被称为“仇敌”,“烟”表示邪恶之虚假。

又:

烟怎样被吹散,你就怎样驱逐他们;恶人在神面前必灭亡,如蜡在火前熔化。(诗篇68:2)

恶人的毁灭被比作风吹散的烟和火前熔化的蜡,因为“烟”表示虚假,“火”表示邪恶。

以赛亚书:

天必像烟气消散,地必如衣服渐渐旧了。(以赛亚书51:6)

此处“烟”表示虚假,那些在先前的天之人要因虚假而灭亡;“渐渐旧了的衣服”表示被邪恶之虚假摧毁的真理。之所以用消散的烟和渐渐旧了的衣服来对比,是因为在圣言中,对比也是对应,并且同样具有意义。

所以在何西阿书:

他们罪越犯越多了,用银子为自己造铸像,就是照自己的聪明造偶像,都是匠人的工作;因此,他们必如早晨的云,又如早早降落又逝去的朝露,好像糠秕从禾场上被旋风吹去,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2, 3)

这些话描述了出于自我聪明的教义,这些教义里面有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银造的铸像”和“偶像”表示这些虚假;他们的“银子”表示出于自我聪明的东西,“匠人的工作”表示这种聪明;故经上补充说:“照自己的聪明造偶像,都是匠人的工作。”“他们必像烟囱冒出的烟逝去”表示这些教义因是虚假,故会逝去。经上还说“如早晨的云,又如早早降落的朝露,好像禾场上的糠秕”,因为教会在开始时,就像早晨的云、早早降落的朝露和禾场上的谷物,它们表示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然而,它们却渐渐逝去,并变成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

在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中,“烟”也表示虚假,如以下经文: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喷出来;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启示录9:17, 18)

又:

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4:11)

又:

巴比伦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9:3)

由于“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因而“烟”表示从爱流出之物,即从地狱之爱流出的虚假,从天堂之爱流出的真理,所以“烟”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神圣真理。这就是从香祭的火发出,以及以下经文中的“烟”所表示的(可参看AE 494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可参看前面对这段经文的解释(AE 294b, 504b节)。同一先知书:

因呼喊的撒拉弗的声音,门槛的基柱震动,房屋充满了烟。(以赛亚书6:4)

启示录:

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启示录15:8)

又:

那香祭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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