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1087

1087.“直等到神

1087.“直等到神的话都完结了”表示甚至直到当审判发生,然后一个新状态出现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完结”和“神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完结”是指有一个结局,尤指当不再有教义和生活的任何良善和真理剩下时,也就是当教会的最后状态来临时。完结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可参看AE 624b, 911节)。由于在教会的最后状态,最后的审判就来临,之后主会建立一个新教会,所以“完结”表示当审判发生,然后一个新状态出现时,教会的最后状态。“神的话”是指圣言中的预言;因此,“神的话都完结了”表示当预言被应验时。经上之所以说“兽的十角”所表示的那些人要“使淫妇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国给那兽,直等到神的话都完结了”,是因为那时,那些完全退出巴比伦,弃绝其亵渎之物的人也在天堂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上被荒废或毁灭了,也就是说,他们同样歪曲了圣言,不过不是出于统治教会圣物和天堂的原则,而是出于将作为与信仰分离的原则来歪曲的;当作为与信仰被分离时,就不再有来自主的任何生活了,只有来自自我和世界的一种生活;这种生活是来自虚假的邪恶的生活。因此,“神的话都完结了”也是指当这些人也被毁灭时。

(关于圣言续)

由于一切内在事物,也就是说,三层天堂的圣言里面的属灵和属天事物都一起在圣言的终端意义中,这终端意义被称为字义(因为与第三层天堂天使同在于圣言里面的事物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中,低层天堂天使的圣言里面的事物在它的中间部分中,这些事物被诸如存在于我们世界的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包围,并包含在这类事物中),所以我们圣言的字义来自后者和前者,或来自这一切。由此可见,我们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那将一切在先之物,甚至自最初之物以来的,或一切较高事物,甚至自最高事物以来的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就被称为完全;终端就是那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完全可比作一个总体或普遍的大理石器皿,其中有无数较小的水晶器皿,在这些较小的水晶器皿里面又有更多由宝石制成的器皿,天堂最精致的美味或最快乐的事物就在这些宝石器皿里面和周围;这些最精致的美味或最快乐的事物是给那些从圣言履行杰出或珍贵功用之人的。圣言就具有这种品质,人在世上时看不到这一点,但当他成为天使时,就会看到。由于圣言在终端中是这样,所以可推知,圣言在处于这种终端,也就是说,在处于字义之前,不是圣言。圣言若不处于这种终端,就会像空中的圣殿,而不是地上的圣殿,或像一个有肉无骨的人。

由于在其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也处于其能力,因为当它处于这终端时,它同时在一切事物中,所以主若不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从而在完全中,就从不作工或运作。事实上,祂只通过终端中的真理改造和重生一个人,终端中的真理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一个人在世上如何,离世后仍就如何,直到永远。也正因如此,天堂和地狱都来自人类,天使不是立刻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在世上,一个人处于其完全之中,因此,他能在那里成孕并出生,然后充满知识,聪明和智慧,成为天使。以其它任何方式创造天使都是不可能的。

由于主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做一切事,并在终端处于其能力和完全之中,所以主乐意披上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从而凭自己将天堂的一切和地狱的一切都纳入秩序,也就是说,施行一次最后的审判。主能从在祂自己里面,也就是在最初事物里面的神性,通过祂那在终端中的人身完成这一切,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从祂在教会之人里面的同在或居住来完成;因为这些人已经完全离弃了圣言的真理和良善,而主以前就在这些真理和良善中与人同住。这是主降世的主要原因,这也是为了祂可以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因为通过这种方式,祂就有能力使天堂的一切和地狱的一切都永远保持在秩序中。这就是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的意思。“神的右手边”是指神性全能,“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人身处于这种全能。主带着甚至直到终端都被荣耀了的人身升天,祂自己在路加福音证明了这一点:

耶稣对门徒说,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主刚刚复活后就说了这些话。“肉和骨”是人体的终端,身体的力量就取决于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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