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1066.“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被亵渎的真理,即:被他们取得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这从另一个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除了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外,剩下的两王中的另一个王在此是指被亵渎的另一个真理; 然而,这个真理与前一个真理是一体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已经转给自己的主掌管天地的权柄被说成是不是神性,然而,它是神性。由于它是神性,却被否认是神性,所以经上说这王,也就是这个被亵渎的真理“还没有来到”,并说“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这句话表示这种权柄是神性,尽管有人说它不是神性。这就是另一个王的含义,因为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唯一不同的是,这种权柄是不是神性。他与前一个王行如一体,但具有这种不同,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说到这兽“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因此,由于这兽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所以可推知,在已经倾倒的七王中的五王之后,剩下的被称为这一位和那一位的这两王涉及一件事,也就是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其被说成是七王中的一位而言,另一个被亵渎的真理就是这兽所表示的。
至于事情本身,众所周知,他们声称,掌管天堂并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不是神性,因为这是从父神那里被转给主,又从主那里被转给彼得的主人身的权柄。但他们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害怕普通民众从他们那里退出。尽管如此,这权柄仍是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神创造宇宙之后,神性能力的主要目的是将世人从地狱中释放出来,并拯救他们。因为人不是在一瞬间得救的,而是被主逐步改造和重生,从婴儿时期甚至持续到他在世生命的末期或结束,之后直到永远;人类的能力对此毫无贡献。他们不知道,人是这样被主改造和重生的,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因此,他们说服自己相信,得救是瞬间的,只是准许进入天堂的问题;然而,这绝对是错误的,或说是一个巨大的虚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关于圣言续)
简言之,圣言是赋予天使智慧,光照世人的神性真理本身。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从主自己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就像光和热从太阳发出,就是太阳,或属于太阳之外的太阳,还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所以它也是主,正如它在约翰福音(1:1–3, 14)中被称呼的那样。由于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从主下降到世上的过程中,途经三层天堂,所以它已经适应了每个天堂,最后也适应了世人。这就是为何圣言有四层意义,一层在另一层之外,从最高天堂下降到世界,或一层在另一层里面,从世界上升到最高天堂。这四层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来自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以及纯属世意义。这最后一层意义是给世人的,接下来的一层意义是给最低层天堂的,属灵意义是给第二层天堂的,属天意义则是给第三层天堂的。这四层意义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当一个被摆在另一个旁边时,它们不会被认为是同一部圣言,或说它们会被认为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当一个随另一个而来时,它们构成一体;因为一个随另一个而来,就像结果随原因而来,或在后之物随在先之物而来。因此,正如结果代表原因,并对应于原因,在后的意义则对应于在先的意义;因此,这四层意义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由此可推知,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按顺序排第四的字义,包含三层内在意义在自己里面,这三层内在意义是给三层天堂的;当地上的人怀着敬畏之心阅读圣言时,这三层内在意义就会在天堂被展开并显示出来。因此,与天堂的交流正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人与天堂的结合也是凭圣言的字义并通过它实现的。圣言的字义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神性真理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没有这个基础,天使的智慧就像空中楼阁。神性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圣言的字义。人正是通过圣言的字义被主光照,并通过这字义在他渴望光照时,得到答案;地上教义的一切必须通过圣言的字义被证实。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完全中;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在其神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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