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3.启18: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出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处于外在时。这从“远远地站着”和“怕折磨”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处于外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怕折磨”是指因地狱的惩罚而恐惧,因为“折磨”表示这些惩罚。“远远地站着”表示处于外在,因为当一个人处于内在时,他就在自己里面,因他的爱,因而他的真生命就住在那里。人的内在就是属于他灵的事物,在圣言中,在近处、旁边或手边的东西就是指这些内在;因此,远处的东西,和此处“远远地站着”是指他的外在,因为外在远离内在。此外,每一个恶人在处于外在时,都不同于他处于内在时的样子。那时,他不仅说话和行动不同,而且思考和意愿也不同,因为那时,他的思维和意愿是这样:他看起来可能是一个文明、道德的人,甚至是一个属灵人,这要么是因为法律及其惩罚,要么是为了名声,因而为了荣誉和利益,因而因为害怕丧失这些。这时,这人就离自己“远远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他从外在回到他的内在时,如当他独处时所做的那样,他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和意愿,当他与类似他自己的同伴在一起时,他还会以不同的方式说话。这清楚表明,“远远地站着”在灵义上表示处于外在。
一个恶人把自己从内在引入外在的主要原因是恐惧;因此,当他看见同伴所受的惩罚和折磨时,恐惧会关闭他的内在,当他的内在关闭时,他就进入外在,并且只要惩罚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他就留在外在中。然而,他的内在不会因惩罚而变好,或得到纠正,而是跟以前完全一样;因此,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会回到自己邪恶中,这些邪恶从内层在他里面,属于他的灵,因而属于他的生命。这一点可通过灵界的经历或例子来说明。在灵界,一个恶灵因惩罚而被迫不说恶言,不作恶事;只要留在惩罚出现的地方,他就继续处于这种状态;可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和以前一样邪恶。在世上,情况也是如此。只要窃贼、强盗和其他罪犯在一个所有人都受到法律及其惩罚约束的城市中,他们就不会偷盗或抢劫;但他们一进入丛林,或来到他们不害怕法律惩罚的地方,或当他们能利用狡猾的手段扭曲法律,从而逃避惩罚时,他们就进入他们的内在并犯罪。
这一切清楚表明,外在远离内在,或说与内在是分离的,可以说远远地站着。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远”表示外在,或远离内在之物,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认识我的能力。(以赛亚书33:13)
“远方的人”在此是指诸民族,因为他们远离内在真理,“近处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并处于来圣言的真理之人。同一先知书: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6)
此处“众子和众女”也是指诸民族;由于这些民族远离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远离教会的内在,所以他们被称为“远方的众子和地极的众女”,“众子”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众女”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地极”表示教会的终端。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看哪,这些人从远方来到你这里,看哪,这些人从北方从西方来。(以赛亚书49:1, 12)
“众海岛”和“远方的众民”,以及“从北方从西方”,也是指教会将在其中建立的诸民族。耶利米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把它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撒迦利亚书:
远方的人要来建造耶和华的殿。(撒迦利亚书6:15)
此处“远方的人”也是指诸民族,他们要建造的“殿”是指教会。耶利米书: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23:23)
这句话表示无论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还是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也无论对那些处于内在真理的人来说,还是对那些处于外在真理的人来说,主都是神。诗篇:
神啊,一切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的信靠。(诗篇65:5)
“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表示教会的终端。在反面意义上,“远”表示邪恶,因为邪恶在外在人中;所有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外在人。在以下经文中,从“远方或远地”和“地极”来的列族和人民就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
远方和地极的列族。(以赛亚书5:26)
又:
从远地,从地极来的人民。(以赛亚书13:5)
耶利米书:
从远地来攻击耶路撒冷的列族。(耶利米书4:16)
又:
我必使一个民族从远方来攻击以色列家。(耶利米书5:15)
“巴比伦”因表示各种邪恶和对良善的亵渎,故被称为“远地”(以赛亚书39:3)。“远方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这一点也可从灵界中那些处于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内在的人明显看出来;后者在南方,前者在北方,因此他们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接受程度而分离。“近处”是指内在之物(可参看AE 16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既是无限的,也是全能的,因为全能就是无限的能力。神的全能从宇宙,也就是可见的天和可居的星球中闪耀出来;这些,连同可见的天和可居星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全能造物主的伟大作品。对它们的创造和维持证明,它们来自神性全能,而它们的秩序和对目的的集体注视,从初至末,都证明它们来自神性智慧。神的全能也从在我们可见的天之上或之内的天,从那里天使所居住,就像我们的被世人所居住那样的星球或世界中闪耀出来。那里有神性全能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证据;由于它们被我看到了,并被揭示给我,所以我被允许提及它们。所有自第一次创世以来死去的人都在那里;这些人死后在形式上仍是人,但在本质上是灵。
灵是属于爱的情感,因而也是思维。天堂灵是对良善的爱之情感,地狱灵是对邪恶的爱之情感。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使,住在被称为天堂的世界或星球上,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住在他们之下的一个深渊。这个世界或星球为一,但可以说被分成一个在另一个之下的穹苍。这些穹苍有六个;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最高的穹苍,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住在他们下面,第一层天堂的天使则住在这些天使下面,第一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下面,第二层地狱的灵住在这些灵下面,第三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二层地狱的灵下面。一切都以这种秩序被安排得如此完美,以至于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被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堂天使约束;最低层地狱的灵被最高层天堂的天使约束,中间地狱的灵被中间天堂的天使约束,第一层地狱的灵被第一层天堂的天使约束。通过这种对立面的安排,情感就像在一架天平上那样得以保持平衡。
这些天堂和地狱是无数的,照着所有情感的属和种而被分成团体和社群;这些情感照着众社群或近或远的亲密关系而处于其秩序和联系之中。天堂和地狱也是这种情况。唯独主知道情感的这种秩序和联系,对自第一次创世以来和以后的人一样多的不同情感的这种有序安排属于无限的智慧,也属于无限的能力,或说是无限智慧的作品,同时是无限能力的作品。神性能力是无限的,或它是全能,这一点在来世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无论天堂的天使,还是地狱的魔鬼,凭自己都没有丝毫能力。但凡他们有一丁点能力,天堂都会崩塌,地狱变成混沌,每个人都会与它们一道灭亡。
959. 启16:1.“我听见有大声音从殿中出来,向那七位天使说”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显现。这从“从殿中出来的声音”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殿中出来的声音”是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声音”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261, 668节);声音从中出来的“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圣言,神性真理,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都在圣言中(AE 948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如前面所常说的。由于他们所拿的“七小瓶或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所以“七位天使”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的显现。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进一步论述了它们的显现。
(续:第二诫)
前一章在每一节的末尾论述了十诫中的第一诫,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论述十诫的其它诫命;此处是第二诫:不可亵渎神的名。此处首先阐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然后阐明“亵渎”它是什么意思。“神的名”表示神被敬拜所凭借的一切品质。因为神在自己的品质中,就是祂自己的品质。神的本质是神性之爱,祂的品质是由此而来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对地上的我们来说,它就是圣言。故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因此,它也是取自圣言的真正真理和良善的教义;因为敬拜就是照该教义来进行的。
由于祂的品质是多方面的,因为它包含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所以祂有许多名字;每个名字都涉及并表达祂的品质,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除了其它名字外,祂还被称为“耶和华”(Lord Jehovah),“万军之耶和华”,“主”,“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神”,“弥赛亚或基督”,“耶稣”,“救主”,“救赎主”,“创造者或造物主”,“形成者”,“制作者或造作者”(Maker),“王”,“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磐石和石头”,“示罗”,“沙代”,“大卫”,“先知”,“神的儿子”,“人子”。所有这些名字都是那一位神的名字,那一位神就是主;然而,在圣言提到它们的地方,它们表示不同于其它神性属性或品质的某种普遍属性或神性品质。同样,在祂被称为“父,子,圣灵”的地方,不要理解为三个神,要理解为一位神;或它们不是三个神性,而是一个神性。这三位一体为一,就是主。
由于每个名字都表示某种不同的属性或品质,所以“亵渎神的名”不是指亵渎名字本身,而是指亵渎祂的品质。名字之所以也表示品质,是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而得名;神或主的品质就是来自祂的一切,祂凭借这一切而受到敬拜。这就是为何在地狱,主的神性品质得不到承认,所以那里不能提主的名;这也是为何在灵界,没有人能说出主的名,除非祂的神性被承认;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从心里,因而出于爱和由此而来的承认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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