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3.启18: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出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处于外在时。这从“远远地站着”和“怕折磨”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处于外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怕折磨”是指因地狱的惩罚而恐惧,因为“折磨”表示这些惩罚。“远远地站着”表示处于外在,因为当一个人处于内在时,他就在自己里面,因他的爱,因而他的真生命就住在那里。人的内在就是属于他灵的事物,在圣言中,在近处、旁边或手边的东西就是指这些内在;因此,远处的东西,和此处“远远地站着”是指他的外在,因为外在远离内在。此外,每一个恶人在处于外在时,都不同于他处于内在时的样子。那时,他不仅说话和行动不同,而且思考和意愿也不同,因为那时,他的思维和意愿是这样:他看起来可能是一个文明、道德的人,甚至是一个属灵人,这要么是因为法律及其惩罚,要么是为了名声,因而为了荣誉和利益,因而因为害怕丧失这些。这时,这人就离自己“远远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他从外在回到他的内在时,如当他独处时所做的那样,他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和意愿,当他与类似他自己的同伴在一起时,他还会以不同的方式说话。这清楚表明,“远远地站着”在灵义上表示处于外在。
一个恶人把自己从内在引入外在的主要原因是恐惧;因此,当他看见同伴所受的惩罚和折磨时,恐惧会关闭他的内在,当他的内在关闭时,他就进入外在,并且只要惩罚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他就留在外在中。然而,他的内在不会因惩罚而变好,或得到纠正,而是跟以前完全一样;因此,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会回到自己邪恶中,这些邪恶从内层在他里面,属于他的灵,因而属于他的生命。这一点可通过灵界的经历或例子来说明。在灵界,一个恶灵因惩罚而被迫不说恶言,不作恶事;只要留在惩罚出现的地方,他就继续处于这种状态;可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和以前一样邪恶。在世上,情况也是如此。只要窃贼、强盗和其他罪犯在一个所有人都受到法律及其惩罚约束的城市中,他们就不会偷盗或抢劫;但他们一进入丛林,或来到他们不害怕法律惩罚的地方,或当他们能利用狡猾的手段扭曲法律,从而逃避惩罚时,他们就进入他们的内在并犯罪。
这一切清楚表明,外在远离内在,或说与内在是分离的,可以说远远地站着。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远”表示外在,或远离内在之物,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认识我的能力。(以赛亚书33:13)
“远方的人”在此是指诸民族,因为他们远离内在真理,“近处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并处于来圣言的真理之人。同一先知书: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6)
此处“众子和众女”也是指诸民族;由于这些民族远离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远离教会的内在,所以他们被称为“远方的众子和地极的众女”,“众子”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众女”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地极”表示教会的终端。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看哪,这些人从远方来到你这里,看哪,这些人从北方从西方来。(以赛亚书49:1, 12)
“众海岛”和“远方的众民”,以及“从北方从西方”,也是指教会将在其中建立的诸民族。耶利米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把它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撒迦利亚书:
远方的人要来建造耶和华的殿。(撒迦利亚书6:15)
此处“远方的人”也是指诸民族,他们要建造的“殿”是指教会。耶利米书: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23:23)
这句话表示无论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还是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也无论对那些处于内在真理的人来说,还是对那些处于外在真理的人来说,主都是神。诗篇:
神啊,一切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的信靠。(诗篇65:5)
“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表示教会的终端。在反面意义上,“远”表示邪恶,因为邪恶在外在人中;所有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外在人。在以下经文中,从“远方或远地”和“地极”来的列族和人民就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
远方和地极的列族。(以赛亚书5:26)
又:
从远地,从地极来的人民。(以赛亚书13:5)
耶利米书:
从远地来攻击耶路撒冷的列族。(耶利米书4:16)
又:
我必使一个民族从远方来攻击以色列家。(耶利米书5:15)
“巴比伦”因表示各种邪恶和对良善的亵渎,故被称为“远地”(以赛亚书39:3)。“远方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这一点也可从灵界中那些处于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内在的人明显看出来;后者在南方,前者在北方,因此他们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接受程度而分离。“近处”是指内在之物(可参看AE 16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既是无限的,也是全能的,因为全能就是无限的能力。神的全能从宇宙,也就是可见的天和可居的星球中闪耀出来;这些,连同可见的天和可居星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全能造物主的伟大作品。对它们的创造和维持证明,它们来自神性全能,而它们的秩序和对目的的集体注视,从初至末,都证明它们来自神性智慧。神的全能也从在我们可见的天之上或之内的天,从那里天使所居住,就像我们的被世人所居住那样的星球或世界中闪耀出来。那里有神性全能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证据;由于它们被我看到了,并被揭示给我,所以我被允许提及它们。所有自第一次创世以来死去的人都在那里;这些人死后在形式上仍是人,但在本质上是灵。
灵是属于爱的情感,因而也是思维。天堂灵是对良善的爱之情感,地狱灵是对邪恶的爱之情感。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使,住在被称为天堂的世界或星球上,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住在他们之下的一个深渊。这个世界或星球为一,但可以说被分成一个在另一个之下的穹苍。这些穹苍有六个;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最高的穹苍,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住在他们下面,第一层天堂的天使则住在这些天使下面,第一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下面,第二层地狱的灵住在这些灵下面,第三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二层地狱的灵下面。一切都以这种秩序被安排得如此完美,以至于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被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堂天使约束;最低层地狱的灵被最高层天堂的天使约束,中间地狱的灵被中间天堂的天使约束,第一层地狱的灵被第一层天堂的天使约束。通过这种对立面的安排,情感就像在一架天平上那样得以保持平衡。
这些天堂和地狱是无数的,照着所有情感的属和种而被分成团体和社群;这些情感照着众社群或近或远的亲密关系而处于其秩序和联系之中。天堂和地狱也是这种情况。唯独主知道情感的这种秩序和联系,对自第一次创世以来和以后的人一样多的不同情感的这种有序安排属于无限的智慧,也属于无限的能力,或说是无限智慧的作品,同时是无限能力的作品。神性能力是无限的,或它是全能,这一点在来世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无论天堂的天使,还是地狱的魔鬼,凭自己都没有丝毫能力。但凡他们有一丁点能力,天堂都会崩塌,地狱变成混沌,每个人都会与它们一道灭亡。
1143.“细麻布、紫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细麻布”和“紫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布”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紫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042节)。但在这种情况下,所指的,是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细麻布和紫色料被称为“巴比伦的货物”,而“巴比伦”作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就是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天的,不同于“丝绸和朱红色料”所表示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稍后我们会提到后者。他们亵渎了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尤其在这一点上: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的权柄转给自己,从而把他们对主的爱转给作为代牧的教皇和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当主没有了拯救的权柄或能力时,祂不能被爱,人会取代主而被爱。他们说,主被爱,是因为祂将这种权柄赐给了人,也被那些接受这种权柄的人所爱,并受到他们的尊敬,也被其他人敬拜。但对主之爱不能存在于他们身上,因为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与它完全相反;这种爱是自我之爱,也就是魔鬼之爱,出于这爱是不能爱主的。这种爱就本身而言,是对主的仇恨,并且当他们成为灵,被剥夺了统治权时,它就会变成仇恨。那时,他们会迫害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他们如何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丝绸遮盖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16:10, 13)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在教会建立之初。“刺绣衣服,獾皮”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细麻布和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经上说这些是“衣服”,是因为“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句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埃及绣花作的”表示这些知识,“细麻布”表示真理,“紫色布”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此处“财主”是指犹太民族或种族,经上说它“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本可以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此处“紫色”是指良善,“细麻”是指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躺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
由于也被称为棉线(cotton[xylinum])的“细麻布”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亚伦的圣衣代表神性真理,他自己代表主,所以他的内袍和腰带是用细麻线和棉线(cotton)织成的 (出埃及记28:39; 39:27)。棉线或细麻也被织进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中(出埃及记26:1; 27:9, 18; 36:8; 38:9, 16),因为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代表那些进行遮盖的教会事物,这些事物是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细麻”具有相同的含义: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赐给她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示录19:7–8)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骑在白马上的。(启示录19:14)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细麻是一种非常白的亚麻,用来做衣服;“亚麻”和“洁白”表示真理,用它制成的“衣服”表示照其光辉而纯净清洁的真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的地狱是自我之爱;那些被称为撒旦的人所在的地狱是世界之爱。魔鬼的地狱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是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的对立面;撒旦的地狱是世界之爱,因为这爱是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对立面。由于地狱的这两种爱是天堂的两种爱的对立面,所以地狱和天堂彼此对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关注主和邻舍,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关注自我和世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爱主和邻舍,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爱自我和世界,因而恨主和邻舍。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思想真理、意愿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主思想和意愿;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思想虚假、意愿邪恶,因为他们出于自我思想和意愿。正因如此,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看似转身向后,脸背离主;他们还看似倒立,脚朝上,头朝下。这种表象源于他们的爱,他们的爱与天堂之爱对立。
地狱因是自我之爱,故也是火,因为所有爱都对应于火,并且在灵界被如此呈现,以至于从远处看起来就像火,尽管它不是火,而是爱。因此,地狱里面看起来就像着了火一样,只是没有像火炉或大火冒出的烟中间的火喷出来;有时魔鬼本身也看似炭火。他们从这火中所拥有的热就像污物,即欲望的沸腾,他们从这火中所获得的光只是出于表象和虚假确认邪恶的光的表象;然而,它不是光,因为当天堂之光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幽暗,当天堂之热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寒冷。然而,他们从自己的光中观看,从自己的热中生活;但他们就像猫头鹰、夜鸟和蝙蝠那样观看,他们的眼睛在天堂之光中是昏暗的,或是瞎的,他们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属于他们的存活原则仅仅在于他们思考和意愿、说话和行动,因而看、听、尝、闻和感觉的能力。这种存活原则仅仅是神按照秩序从外面作用于他们,并不断促使他们走向秩序的生命所衍生出来的能力。正是出于这种能力,他们才活到永远。属于他们的死亡原则来自他们的爱所衍生出来的邪恶和虚假。因此,从他们的爱来看,他们的生命不是生命,而是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被称为“死亡”,地狱居民则被称为“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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