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1

1131.“看见烧她

1131.“看见烧她的烟”表示因地狱和他们所受的诅咒。这从“烧的烟”的含义清楚可知,“烧的烟”是指地狱和诅咒(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看见它”表示因这些,因为经上说“他们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这句话表示因这些,也就是因地狱和他们所受的诅咒而导致的内心的哀恸和悲伤。“烧的烟”表示地狱和诅咒,因为“烟”表示地狱的虚假,“火”,因而燃烧或“烧”表示地狱的邪恶。由于地狱的虚假和地狱的邪恶与燃烧之火的这种对应关系,夹杂着火的烟,就像从火炉或大火灾中冒出的烟一样,出现在这些人的地狱上方。“烟”表示地狱的虚假(可参看AE 494, 539a,b, 889节);“火”表示地狱的邪恶,就是诸如源于他们的爱的那种邪恶(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既是永恒的,也是无限的;但正如关于永恒,既有一个属世观念,也有一个属灵观念,关于无限,也是如此。对永恒的属世观念源于时间,但对永恒的属灵观念不来自时间。对无限的属世观念源于空间,但对无限的属灵观念不来自空间。正如生命不是自然界,自然界的这两种属性,即时间和空间,也不是生命的属性,因为它们来自作为神的生命,并与自然界一起被创造出来。源于空间的对无限之神的属世观念是,祂充满宇宙,从一头到另一头;但从对无限的这种观念中产生的思维是,自然界的至内层是神,因此祂是延伸,而一切延伸都是物质的属性。

因此,由于属世观念与生命、智慧和爱,也就是神的观念毫无共同之处,所以必须从属灵观念来看待无限;属灵观念里面没有时间和空间,因为它里面没有自然界的任何东西。根据属灵观念,神性之爱是无限的,神性智慧也是无限的;由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就是生命,也就是神,所以神性生命也是无限的;由此可推知,神是无限的。神性智慧是无限的,这一点可从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智慧明显看出来。这些天使因在智慧上胜过其他所有人,故感知到,他们的智慧与主的神性智慧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或可比性,因为无限与有限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或可比性。他们还说,智慧的第一层级是看到并承认事实就是如此。这同样适用于神性之爱。此外,天使和世人一样,是接受生命的形式,因而是来自主的智慧和爱的接受者;这些形式来自没有生命的物质,因而本身是死的,而死物与活物之间没有可比性。

至于有限如何接受无限,这可通过世上太阳的光和热来说明。来自世上太阳的光和热本身不是物质的,但它们仍影响物质,光通过调整物质来影响它们,热通过改变它们的状态来影响它们。同样,主的神性智慧是光,主的神性之爱是热,但它们是属灵的热和光,因为它们从显为太阳的主,也就是与神性智慧合一的神性之爱发出;但来自世上太阳的光和热是属世的,因为这太阳是火,不是爱。


诠释启示录 #982

982.“叫他能用火

982.“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产生的对歪曲真理的欲望。这从“热”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AE 481节);“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而是指对各种邪恶的欲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可参看AE 162, 171, 506, 510, 512, 517, 650a, 653a, 950—951节)。由于这些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在其延续中被称为贪婪,也被称为欲望,所以“用火烤人”表示对来自各种邪恶的虚假,因而对作恶或伤害他人的贪婪或欲望;因为这是那些处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之人的生活快乐。正是由于这种快乐,这些爱的延续才被称为贪婪和欲望。

在世上,几乎没有人知道,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照着这爱的快乐而以伤害那些不与他们构成一体的人为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死后的这些人身上很明显地看出来;那时,他们生活的快乐就是以任何方式伤害其他人,向他们行恶,尤其善人。他们的这种快乐就是仇恨的快乐;因为他们仇恨,并出于仇恨迫害所有敬拜主的人。在世上,这种仇恨因外在约束而没有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这些外在约束就是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利益、职业、快乐和生命。他们被阻止和约束,免得它出现在别人眼前;但它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外在约束从他那里被除去时,它就会爆发出来;只要缰绳松开,他甚至会杀人。这就是“用火烤人”的含义。

之所以说“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叫他能用火烤人”,“日头”表示对神的爱,“热”和“火”或“用火烤人”表示对虚假和作恶的欲望,是因为对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爱和欲望,通过对来自天堂的良善和真理的爱或情感的流注而在恶人身上出现并变得显而易见。天堂的爱和情感流入恶人到何等程度,恶人就在何等程度上燃起对作恶和说假话的狂热和欲望。原因在于,在他们身上,天堂的一切良善都变成邪恶,天堂的一切真理都变成虚假。因为他们那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与天上的事物截然相反,凡流入一种相反形式的东西都会变成相反的东西或反面。当流入的东西变得强大时,它就会变成愤怒;它若占上风,或变得极其强大,就会变成折磨。当良善强有力地流入恶人时,恶人要么大发雷霆,要么陷入地狱的折磨。但当邪恶强有力地流入善人时,善人也会陷入极其痛苦的状态,还陷入良心的某种折磨。

这些效果的至内在原因是,在整个世界,无论灵界还是自然界,所有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都从唯一的生命源泉,也就是主那里发出,各人照各人的生命品质,因而照其爱的品质接受这生命;因此,那些在自己里面将天堂之爱变成地狱之爱的人不能不将从天堂流入的爱变成他们自己的爱,就像太阳的热和光在流入地上的物体时,通常所行的一样;其中一些物体凭这流注发出甜味,一些物体则发出臭味;然而,热和光在它们自己里面都是一样的,并且来自唯一的源头,就是太阳。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通奸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是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可推知,一个人热爱通奸到何等程度,就远离天堂到何等程度;因此,通奸关闭天堂,打开地狱。只要通奸被认为是可允许的,并被感觉比婚姻更快乐,他们就会如此行。因此,确认通奸,并出于其意愿的准许和同意而犯通奸罪,转身离开婚姻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直到最后他不相信教会或圣言的任何东西,完全变成感官人,死后成为地狱灵。因为如前所述,通奸是地狱;因此,一个通奸者就是一个地狱的形式。既然通奸是地狱,那么可知,除非一个人放弃通奸,如地狱一样避开并远离它们,否则他就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能接受一丁点来自天堂的流注。后来他会推理,婚姻和通奸是一样的,但为了秩序和后代的教育,婚姻必须在国家得到保护或维持;还推理,通奸不是犯罪,因为通奸同样能生出孩子或后代;它们不会对女人造成伤害,因为她们能忍受通奸,并通过通奸促进人类的繁衍。他不知道,赞同通奸的这些和其它类似推理都是从地狱的冥河水中冒上来的,人与生俱来的淫欲和兽性以快乐吸引并吸食他们,就像猪吞食粪便一样。下文会看到,这些推理就是阴间或冥界,如今它们占据了基督教界中绝大多数人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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