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0

1130.“素来与她

1130.“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表示那些因以这种权柄为快乐而处于虚假及其邪恶的人。这从“行淫”和“奢华生活”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参看AE 141, 161, 805d, 983节),因而也指热爱虚假,因为处于对邪恶的爱之人也处于对虚假的爱,因为虚假确认邪恶。“奢华生活”是指从统治中,或从这种权柄中获得快乐,因而是指热爱邪恶。“行淫”论及虚假,“生活奢华”论及邪恶,这两者都论及由它们产生的快乐。

由于“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奢华生活”表示热爱邪恶,因而也表示虚假,所以现在要阐明巴比伦民族或教派歪曲圣言,削弱其神性神圣性的起因。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圣言是神性;因此,圣言所包含的一切都是神性真理。由于巴比伦人篡夺,并实际取得了对教会的一切,以及对天堂的统治权,他们由此陷入从自我之爱中产生的一切邪恶,所以对他们来说,通过圣言确认或证实这些邪恶是有必要的,而这种确认或证实只有通过歪曲它才能实现,因为圣言决不能确认或证实邪恶;因此,当一个人通过圣言确认或证实邪恶时,他会歪曲圣言的真理。这就是巴比伦人所做的事;由于他们仍在圣言中看到他们无法歪曲的真理,例如,圣言关于巴比伦或巴别所说的一切话,所以他们诡诈地削弱了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并禁止人们阅读它。其被称为修道士的领袖和长老们也不阅读它,声称教皇的法令和圣言的内容一样神圣,教会的一切都必须适应教会的状态,因而必须按其状态的要求进行改变,这种适应和改变必须根据教皇的灵感来作出。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也被他们弃绝,取而代之的是,他们的教皇为支持和迎和他们对权力的爱所采纳并颁布,或说所接受并认可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本身就是虚假。地上的列王与淫妇或妓女巴比伦行淫的含义由此变得显而易见。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因是非受造的,故也是永恒的;因为生命本身,也就是神,就是生命本身,既非来自它自身,也非来自虚无;因此,它没有起源;没有起源之物都来自永恒,就是永恒的。但对没有起源的任何事物的观念是不可能被属世人理解的;对来自永恒之神的观念也是如此;但属灵人可以理解这些事物。属世人的思维无法与时间观念分离,也无法从中抽象出来;这种观念从他所在的自然界那里粘附于他。他的思维也无法与起源的观念分离,并从中抽象出来,因为对他来说,起源意味着时间上的一个开始。太阳行进的表象已经把这种观念深深印在属世人上。但属灵人的思维从时间观念中抽象出来了,因为它被提升到了自然界之上;在那里,取代时间观念的,是生命状态的观念,取代时间持续的,是来自情感的思维状态的观念,这状态构成生命。因为与世上的太阳不同,天使天堂的太阳既不升起,也不落下,不制造年和日;因此,天堂天使因处于属灵观念,故从时间中抽象出来思考。因此,他们对来自永恒之神的观念不从起源,也就是一个开始中取得任何东西,或说不涉及起源或一个开始的观念,而是一种状态的观念,即:祂是永恒的,因而系神,并从神发出的一切都是永恒的,换句话说,是神性本身。我已经通过从属世观念被提升到属灵观念而被允许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由此清楚可知,非受造的神也是永恒的;还可知,认为自然界来自永恒,或在时间上来自它自身是不可能的;但认为神来自永恒,自然界和时间都来自神是可能的。


诠释启示录 #1070

1070.“他们还没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