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7.“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这从“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是指对他们的最后审判。这些话是指最后的审判,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因为经上说“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这句话表示当他们到达最后状态时,也就是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只有源于他们的魔鬼之爱的邪恶和虚假时,他们就会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他们也的确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了,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和巴比伦的毁灭》这本小著。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一切事物都来自是神,也是人的生命本身,这一点可通过被造的人来说明,他在其终端、居间层和至内层都是人。因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纯肉体的,因而是愚钝的,或说具有迟钝感知的人,在弃绝了物质身体后,在灵界仍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纯感官或属世的,也就是说,对天堂知之甚少,尽管对世界知道得很多的人,死后仍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理性的,并凭属世之光正确思考的人,当死后成为灵时,就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属灵的人,当死后成为天使时,就照着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显现为一个完美的人。一个生命的第三层级被打开,因而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属天人的人,当死后成为天使时,就显现为一个完全完美的人。
在他里面的生命本身就是这个人,无论它是感官的、属世的,还是理性的、属灵的、属天的,因为生命的层级就是这样被称呼的;但这些层级存在于其中的人只是接受者。它在最小类型中是怎样,在最大类型中也怎样。整个天使天堂在其整个范围内都是一个人。独自的每层天使,即第一层天堂,第二层天堂和第三层天堂,都是一个人。天堂里的每个社群,无论大小,都是一个人;事实上,世上的教会总体上就是一个人;被称为教会的一切会众本身也是人。说的是教会,但这教会是指有教会整体上在其中的所有人。地上的教会就如此显现给天堂天使。它如此显现,是因为来自主的生命就是人。来自主的生命是爱和智慧;因此,对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接受如何,这个人就如何。这首先表明,一切事物都是从是神,也是人的生命中被创造出来的。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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