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26

1126.“她也必在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实存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实存,当有实存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诠释启示录 #661

661.“互相馈送礼

661.“互相馈送礼物”表示他们的联合。这从“馈送礼物”的含义清楚可知:“馈送礼物”是指出于爱和友谊通过善意而联合;因为出于这样一种情感和意向的礼物会将友好的人和不友好的人聚集在一起,在此则将那些反对由被杀,并被丢到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大城街道上的“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聚集在一起。要知道,对不友好的人和恶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摧毁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无论它们在哪里,并向有它们在里面的人行恶更快乐的了;因为他们对这些事物充满仇恨;因此,从这些人所在的地狱不断散发出对属天之爱和属灵之信,因而对天堂,尤其对主自己的致命仇恨;每当他们被允许行恶时,他们就处于内心的快乐。这就是地狱里的人的野兽性质。因此,这就是“他们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的意思。此外,不友好的人或恶人也会为了伤害友好的人而建立友谊并联合起来;仇恨的快乐,也就是他们的爱之快乐将他们联合在一起;这使得他们看似交心的朋友,而事实上,他们是仇敌。因此,这就是“互相馈送礼物”的含义。

由于礼物吸引心智并带来联合,所以在古代,当接近祭司和先知,以及首领和君王时,送礼物给他们是一种习俗(撒母耳记上9:7, 8);这也是一种律例:他们在耶和华面前不可空手(也就是没有礼物),在他们的节日,每个人都要照他所蒙的福分献上礼物(出埃及记23:15; 34:20; 申命记16:16, 17);因此,东方的智者给刚出生的主带来礼物,即黄金、乳香和没药(马太福音2:11);根据诗篇中的预言(诗篇72:10);由于同样的原因,祭坛上的供物,也就是祭牲,以及素祭和奠祭,都被称为礼物(以赛亚书18:7; 57:6; 66:20; 西番雅书3:10; 马太福音5:23, 24;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外在的礼物表示内在或属灵的礼物,即诸如从心里发出,因而属于情感和信仰的那种;由于结合通过这些实现,所以“礼物”当论及神时,表示结合,当论及人时,表示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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