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实存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实存,当有实存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1016.“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国家,这种状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或彻底颠倒。这从“未尝有过的地震”和“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未尝有过的地震”是指教会的状态发生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大的变化,因而明显或彻底颠倒了;“地上的人”是指在那些属于教会,因而在教会所在的国家中的人中间。此处尤其论述了改革宗的教会状态,而巴比伦人的教会将在后面予以论述。教会的状态已经变成了它的对立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如今人们不知道什么是良善,什么是真理,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信;因为他们将爱称为信,将作为称为信,将良善称为信,将真理称为信;然而,他们根本看不出,将教会的一切都囊括在内的所接受的信是不是信之真理,因为这信只是由不可理解的东西构成。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仇恨是地狱之火,所以很明显,在爱,也就是天堂之火,能流入,并通过来自它自己的光而将生命赋予人之前,它必须移除;这地狱之火决不能移除,除非人知道仇恨来自何处,什么是仇恨,然后离开并躲避它。对邻舍的仇恨经遗传而在每个人里面,因为每个人都生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这就是为何他心怀仇恨,并出于这仇恨向所有不与他构成一体,支持他的人,尤其向那些反对他欲望的人,都大发雷霆。因为没有人能爱自己胜过一切,同时又爱主;也没有人能爱世界胜过一切,同时又爱邻舍;没有人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他必会轻视和恨恶这一个,尊敬和热爱那一个。仇恨尤其盛行在那些处于对统治所有人的爱之人中间;在其他人中间,它是敌意。
还要说明什么是仇恨。仇恨有一种火在自己里面,这火就是杀人的努力,表现为愤怒。善人似乎有一种对邪恶的仇恨和随之而来的愤怒;但这不是仇恨,而是对邪恶的厌恶;这也不是愤怒,而是对良善的热情,天堂之火从内在隐藏在这热情里面。因为善人厌恶邪恶,似乎向邻舍发怒,是为了可以除去那邪恶,由此关注邻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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