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25

1125.“就是死亡

1125.“就是死亡、悲哀、饥荒”表示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时。这从“死亡”、“悲哀”和“饥荒”的含义清楚可知:“死亡”是指当没有任何良善时,因为那时,人属灵地死亡了(在圣言中,“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可参看AE 78, 387, 694节)。“悲哀”是指当不再有任何真理时,因而当教会荒凉时(可参看AE 1119节)。“饥荒”是指当只有邪恶和虚假时,因为在圣言中,“饥荒”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缺乏,但仍有对它们的渴望。“饥饿的”和“挨饿的”就是指那些具有这种缺乏和渴望的人。“饥荒”也表示当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渴望时,真理和良善的缺乏,因而表示它们的丧失。这就是临到那些完全处于虚假和邪恶之人的饥荒(可参看AE 386a,b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对生命,也就是神持有一个观念是不可能的,除非获得层级的概念,生命按层级从至内层降至终端。有生命的至内在层级,也有生命的终端层级,还有生命的居间层级;这些层级之间的区别就像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之间的区别,因为在后层级从在先层级中存在,等等。这种区别又像不那么总体之物与更总体之物之间的区别,因为属于在先层级的事物,是不那么总体的,属于在后层级的事物,是更总体的。生命的这些层级自创造时就在每个人里面;它们照着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被打开。在有些人里面,紧邻终端的那个层级,即倒数第二个层级被打开,在有些人里面,中间层级被打开,在有些人里面,至内在层级被打开。至内在层级打开的人死后成为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中间层级打开的人死后成为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而紧邻终端的层级,即倒数第二个层级打开的人死后成为最低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这些层级被称为人的生命层级,但它们是其智慧和爱的层级,因为它们照着他对智慧和爱,因而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被打开。这些生命层级也在身体的一切器官、一切脏腑和肢体中,并通过流注与脑中的生命层级一致行动,或说行如一体;皮肤、软骨和骨骼则形成它们的终端层级。

人里面之所以有这些层级,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生命里面有这些层级;但在主里面,它们是生命,而在人里面,它们是生命的接受者。然而,要知道,主里面还有更高的层级,所有层级,无论最高的还是最低的,都是生命;因为主教导说,祂是生命,祂有肉有骨。不过,关于这些层级和连续层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3—34, 38—39, 208—209, 211, 435节),那里更全面地描述了它们。要从那本书中获得这些层级的知识,以备下文所用。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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