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25

1125.“就是死亡

1125.“就是死亡、悲哀、饥荒”表示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时。这从“死亡”、“悲哀”和“饥荒”的含义清楚可知:“死亡”是指当没有任何良善时,因为那时,人属灵地死亡了(在圣言中,“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可参看AE 78, 387, 694节)。“悲哀”是指当不再有任何真理时,因而当教会荒凉时(可参看AE 1119节)。“饥荒”是指当只有邪恶和虚假时,因为在圣言中,“饥荒”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缺乏,但仍有对它们的渴望。“饥饿的”和“挨饿的”就是指那些具有这种缺乏和渴望的人。“饥荒”也表示当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渴望时,真理和良善的缺乏,因而表示它们的丧失。这就是临到那些完全处于虚假和邪恶之人的饥荒(可参看AE 386a,b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对生命,也就是神持有一个观念是不可能的,除非获得层级的概念,生命按层级从至内层降至终端。有生命的至内在层级,也有生命的终端层级,还有生命的居间层级;这些层级之间的区别就像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之间的区别,因为在后层级从在先层级中存在,等等。这种区别又像不那么总体之物与更总体之物之间的区别,因为属于在先层级的事物,是不那么总体的,属于在后层级的事物,是更总体的。生命的这些层级自创造时就在每个人里面;它们照着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被打开。在有些人里面,紧邻终端的那个层级,即倒数第二个层级被打开,在有些人里面,中间层级被打开,在有些人里面,至内在层级被打开。至内在层级打开的人死后成为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中间层级打开的人死后成为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而紧邻终端的层级,即倒数第二个层级打开的人死后成为最低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这些层级被称为人的生命层级,但它们是其智慧和爱的层级,因为它们照着他对智慧和爱,因而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被打开。这些生命层级也在身体的一切器官、一切脏腑和肢体中,并通过流注与脑中的生命层级一致行动,或说行如一体;皮肤、软骨和骨骼则形成它们的终端层级。

人里面之所以有这些层级,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生命里面有这些层级;但在主里面,它们是生命,而在人里面,它们是生命的接受者。然而,要知道,主里面还有更高的层级,所有层级,无论最高的还是最低的,都是生命;因为主教导说,祂是生命,祂有肉有骨。不过,关于这些层级和连续层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3—34, 38—39, 208—209, 211, 435节),那里更全面地描述了它们。要从那本书中获得这些层级的知识,以备下文所用。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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