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834.由于我们已经论述了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所以现在还要说一说属灵-属世之爱,第一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就处于属灵-属世之爱。这爱才是那真正被称为对邻之仁的。由于这些天使在理解力方面和世人几乎是一样的,他们也是属世的,他们的理解力只是略高于他们在世时的理解力,所以他们不像第二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在光中看见真理,而是从教义来接受、承认并相信真理,他们在被允许进入天堂之前,先在这些真理上接受教导。这就是为何在他们当中,只有更聪明的人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那里的简单人认为,每个人都是邻舍,仁爱就是帮助穷乏的人,向穷人、陌生人或寄居的行善,等等。他们主要考虑人和他们所说的话,不考虑内层,也就是这些话的源头。原因在于,他们是属世的;属世人不会从那些出现在他眼前的事物中抽象出来思考,除非他允许来自天堂的光进入他的属世之光。尽管如此,他们在那里仍被教导:在圣言中,“邻舍”不是指仅在人方面的一个人,而是指在他里面使他成为这样或那样一个人的品质方面的一个人;这种品质使他具有某种性格,一个人的品质或性格来自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其理解力的品质来自真理,其意愿的品质来自良善,理解力和意愿这两者的品质则来自他的爱。由此可知,由于每个人都是一个邻舍,所以每个人都凭他的品质而为一个邻舍;因此,灵义上的“邻舍”是指一个人的品质,他凭这品质而为一个人。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坏人和好人一样是邻舍;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向恶人行善就是向善人行恶。事实就是这样,谁都能凭属世之光看到这一点。假如你不得不从住在你附近的人当中选择一个助手或仆人,然后有十个人被带到你面前,你要从中选择一个,你会仅根据脸蛋来选择吗?还是说你更愿意根据你所看重的某种品质,如诚实、谦逊、虔诚、正直,来选择呢?你在考查他们的时候就会考虑这些。邻舍的情况也一样;要被爱的,是人的品质。由此可推知,灵义上的邻舍是指一个人身上使他成为这样或那样一个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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