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0.“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表示骄傲和吹嘘,因为天堂和教会在他们的统治之下。这从“心里说”和“坐着作皇后”的含义清楚可知:“心里说”是指出于骄傲而吹嘘,因为“说”表示吹嘘,“心”表示自我之爱,因而也表示骄傲。“坐着作皇后”是指天堂和教会在他们的统治之下。这就是“坐着作皇后”的意思,因为当主被称为“王”时,“皇后或王后”就是指天堂和教会;同样,当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时,“新妇和妻子”就是指天堂和教会。虽然说的是天堂,但指的是天堂里的教会,也就是天堂天使中间的教会,这教会与地上世人中间的教会合而为一;因为天堂也有政府,跟地上一样,因而也有经济、民事和教会事务,跟地上一样,只是更完美。因此,“新妇和妻子”是指天堂里的教会;因此,当主被理解为王时,“皇后或王后”就是指教会,也就是王的妻子。
在诗篇,“王后”是指教会:
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诗篇45:9)
该诗篇论述了主及其国度;在尊贵人当中的“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经上说这些情感在“尊贵人当中”,是因为在圣言中,“尊贵或宝贵”论及真理。佩戴俄斐金、站在右手边的“王后”表示出于对来自主的良善的接受的教会;因为人里面属于其右侧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有关,属于左侧的一切事物则与来自良善的真理有关,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王后站在右手边。”“俄斐金”也表示良善。人里面在右侧的事物与良善有关,在左侧的事物与真理有关(可参看AE 600节);“金”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242节)。此外,女人生来就是属于爱的情感,男人生来就是理解力;因此,女人生来是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属爱的情感,男人生来是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理解力。因此,既然良善与人的右侧有关,真理与他的左侧有关,那么可推知,根据神序,妻子应该在右边。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我们说过,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人。主之所以是唯一的人,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而其他所有人都是生命的接受者,因为他们从主那里而为人。作为生命的人和作为生命接受者的人之间的区别,就像非受造者和受造者之间,或无限者和有限者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是没有可比性的,或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因为无限和有限之间不可能有比率关系或可比性,因此作为人的神和作为一个人,无论天使,灵人还是世人的其他任何人之间也没有可比性。
主就是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4, 14)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57)
又: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由于主是生命,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祂被称为“生命的粮”,“生命之光”,“生命树”,以及“永生神”和“那活着的”。
由于主是生命,每个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所以祂也教导说,祂赐予生命,使人活着,如在约翰福音:
父怎样使人活着,子也照样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同一福音书:
我是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在许多经文中,经上说祂将生命赋予那些信祂的人。因此,神被称为“生命的泉源”(诗篇36:9),在别处被称为“创造者”、“制作者”、“形成者”,以及“窑匠”,我们则被称为“泥土,祂手所作的”。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我们生活、动作、存在,都在乎祂。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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