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启2:8.“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之人的纪念。这从“写”和“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为了纪念(参看AE 95节);“士每拿教会的天使”是指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写给该天使的信清楚看出来;因为每个教会的天使表示谁,只能从写给他的信的内义得知。
刚才所解释的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现在描述的是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此,后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前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一般来说,对真理的情感有两个源头,即一个属世源头和一个属灵源头。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自己和世界,因而是属世的;而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主和天堂,因而是属灵的。人的情感或爱要么向下看,要么向上看;那些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向下看,而那些关注主和天堂的人向上看。人心智的内层实际上朝他的爱或情感所在的方向看,因为他的爱确定了它们;人心智内层的确定如何,他死后就如何,并且直到永远都如何。向下看,或向上看是指出于爱通过理解力,因而通过那些形成并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去看,这些事物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现在写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信则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这是因为前者是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后者是第二个状态。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人能被引入教会,并为天堂而形成。没有这些知识,人不会知道通往天堂的路;没有这些知识,主也不能与他同住。不难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关于主、天使天堂,或仁与信的任何事;一个人无法思想,因而无法意愿,相应地也无法相信和热爱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此,显而易见,人通过知识获知通往天堂的路。还可以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主无法与人同在,并引导他,因为当人对主、天堂、仁与信一无所知时,他的属灵心智,也就是意在凭天堂之光看见的较高心智,是空虚的,没有来自神性的任何东西在里面。然而,主若不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也就是那些来自祂的事物里面,就不能与人同住。因此才说除非一个人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处于照之的生活,否则主不能与他同住。综合这些考虑可知,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属世人决不能变得属灵。
“士每拿教会的天使”之所以表示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是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也过着仁爱的生活,因为他们由此拥有属灵情感。属灵之物只能从仁爱来到人这里,或说若非来自仁爱,人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那些处于属灵情感的人研究圣言,或说对圣言感兴趣,只渴望能理解它。但由于圣言里面有无数事物是他所不理解的,因圣言在其核心处是属灵的,属灵之物包含无限奥秘,所以只要人活在世上,并且从属世人看见,他就只有一点点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且只处于总体;然而,当他进入灵界或天堂时,无数事物就可能被植入这总体。
一个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远比以前知道得更多,因为他所拥有的总体知识就像可以说能充满许多东西的器皿;当他进入天堂时,这些器皿也实际被充满了。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然而他们却拥有只能用难以言传和无法理解的东西来描述的那种智慧,这是众所周知的。天堂的众天使只来源于人类(参看《天堂与地狱》,311–317节;《最后的审判》,14–22节)。
聪明和智慧的这种充满就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要用好的,连按带摇,以致外溢的量器,交在你们的怀里。(路加福音6:38)
马太福音:
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更充足。(马太福音13:12; 25:29)
路加福音:
主人对那用给他的一英镑赚了十英镑的仆人说,你既在最小的事上忠信,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路加福音19:16, 17)
“十”在此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城”表示聪明和智慧。“十”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参看《属天的奥秘》,1988, 3107, 4638节);“城”表示那些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AC2449, 2712, 2943, 3216, 3584, 4492, 4493, 5297节)。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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