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启2:8.“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之人的纪念。这从“写”和“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为了纪念(参看AE 95节);“士每拿教会的天使”是指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写给该天使的信清楚看出来;因为每个教会的天使表示谁,只能从写给他的信的内义得知。
刚才所解释的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现在描述的是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此,后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前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一般来说,对真理的情感有两个源头,即一个属世源头和一个属灵源头。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自己和世界,因而是属世的;而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主和天堂,因而是属灵的。人的情感或爱要么向下看,要么向上看;那些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向下看,而那些关注主和天堂的人向上看。人心智的内层实际上朝他的爱或情感所在的方向看,因为他的爱确定了它们;人心智内层的确定如何,他死后就如何,并且直到永远都如何。向下看,或向上看是指出于爱通过理解力,因而通过那些形成并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去看,这些事物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现在写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信则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这是因为前者是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后者是第二个状态。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人能被引入教会,并为天堂而形成。没有这些知识,人不会知道通往天堂的路;没有这些知识,主也不能与他同住。不难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关于主、天使天堂,或仁与信的任何事;一个人无法思想,因而无法意愿,相应地也无法相信和热爱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此,显而易见,人通过知识获知通往天堂的路。还可以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主无法与人同在,并引导他,因为当人对主、天堂、仁与信一无所知时,他的属灵心智,也就是意在凭天堂之光看见的较高心智,是空虚的,没有来自神性的任何东西在里面。然而,主若不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也就是那些来自祂的事物里面,就不能与人同住。因此才说除非一个人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处于照之的生活,否则主不能与他同住。综合这些考虑可知,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属世人决不能变得属灵。
“士每拿教会的天使”之所以表示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是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也过着仁爱的生活,因为他们由此拥有属灵情感。属灵之物只能从仁爱来到人这里,或说若非来自仁爱,人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那些处于属灵情感的人研究圣言,或说对圣言感兴趣,只渴望能理解它。但由于圣言里面有无数事物是他所不理解的,因圣言在其核心处是属灵的,属灵之物包含无限奥秘,所以只要人活在世上,并且从属世人看见,他就只有一点点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且只处于总体;然而,当他进入灵界或天堂时,无数事物就可能被植入这总体。
一个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远比以前知道得更多,因为他所拥有的总体知识就像可以说能充满许多东西的器皿;当他进入天堂时,这些器皿也实际被充满了。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然而他们却拥有只能用难以言传和无法理解的东西来描述的那种智慧,这是众所周知的。天堂的众天使只来源于人类(参看《天堂与地狱》,311–317节;《最后的审判》,14–22节)。
聪明和智慧的这种充满就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要用好的,连按带摇,以致外溢的量器,交在你们的怀里。(路加福音6:38)
马太福音:
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更充足。(马太福音13:12; 25:29)
路加福音:
主人对那用给他的一英镑赚了十英镑的仆人说,你既在最小的事上忠信,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路加福音19:16, 17)
“十”在此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城”表示聪明和智慧。“十”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参看《属天的奥秘》,1988, 3107, 4638节);“城”表示那些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AC2449, 2712, 2943, 3216, 3584, 4492, 4493, 5297节)。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神性真理生活,从这真理可以知道他的品质,他也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证明了这一点。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的信仰应被除去,这一点可从刚刚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就是指这些教义。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所以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一起提及“公义和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平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耶利米书:
让荣耀的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又: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又: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撑。(诗篇89:14)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们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之良善,“公平”论及良善之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或真实和公义”(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是真理,全然公义;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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