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9.“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表示他们就有多少地狱的惩罚和荒凉。这从“折磨”和“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地狱的惩罚;“悲哀”是指荒凉,这种荒凉在于他们不再拥有任何真理和良善,只有虚假和邪恶。经上之所以说“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是因为一切折磨或地狱的惩罚,都完全对应于这些人所处的邪恶。因此,那些过分荣耀自己,以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为快乐,并为了这种荣耀及其快乐而扭曲了属于圣言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之人,其命运就在一个折磨更严重的地狱中。而那些没有那么过分地荣耀自己,也没有那么过分地以这种荣耀为快乐的人,其命运在一个较温和的地狱中;那些没有荣耀自己,从而没有扭曲来自圣言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只是要么出于无知,要么出于说服而简单地服从它们的人,其命运不在地狱;那些没有参与统治的人,尤其那些仰望主,对真理有某种情感的人,其命运在天堂,他们在那里被天使教导。由此可见,此处,就是论述巴比伦的地方,所指的,只是那些为了自我、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是人,主就是那人,这一点从天堂里和天堂之下的一切事物清楚看出来。在天堂里,从主发出的一切,在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上都要么处于人的形式,要么与人的形式有关;整个天堂都处于人的形式;每个天堂社群也都处于人的形式;每位天使和天堂之下的每个灵同样都处于人的形式。以下事实也被揭示给我,即:直接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无论最小的还是最大的,都处于人的形式,因为从神发出之物,都是祂的一个形像。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亚当和夏娃说:
他们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 27)
出于同样的原因,天堂里的天使因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的接受者,故是具有惊人美丽的人,而地狱灵因不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故是魔鬼,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不是人,而是怪物。正是由于这个事实,在灵界,从各人从主那里获得多少人的形式就能知道他。由此可见,主是唯一的人,每个人都照着他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一个人。总之,视神为人的人就看见神,因为他看见主。主也说:
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见子”就是在灵里看见祂,因为这话也是对那些在世上没有看见祂的人说的。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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