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5.“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与他们对良善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加倍”和“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加倍”是指大量报应,或给予大量惩罚(对此,我们稍后会谈到);“作为”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因为这些人的作为就是亵渎;因此,“加倍”表示与他们对良善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加倍”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二”并非表示二,任何数字都并非表示事物的数量,而是表示事物的品质,二表示在合一方面的事物的品质,论及良善和邪恶(AE 532, 984节);此处“加倍”论及因对良善的亵渎而遭受的邪恶的报应;由此清楚可知,“加倍”在此不是指加倍,而是大量邪恶。
“加倍”论及报应和报酬或补偿,并表示大量或很多,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愿那些迫害我的蒙羞,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破毁破毁他们。(耶利米书17:18)
“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破毁破毁他们”表示因迫害而遭受的邪恶的大量报应。撒迦利亚书: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堡垒,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补偿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加倍补偿”表示给予大量赏赐或回报。
以赛亚书:
你们要安慰我的百姓,要对耶路撒冷的内心说,她的争战已完成,她的罪孽已赎或被赦免,因为她为自己的一切罪,从(主)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和祂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他们要对其内心说话的“耶路撒冷”是指新教会;已完成的“争战”表示与邪恶的争战;已赎或被赦免的“罪孽”表示主如此移除的邪恶;“为一切罪受罚”表示在争战或试探中的很多忍受。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我们神的事奉者;人必对你们说,你们必吃用列族的财富,因得他们的荣耀而荣耀。因为你们的羞辱加倍,他们必因自己的份为凌辱歌唱;所以在他们的地上,他们必加倍拥有,永远的喜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61:6–7)
此处“加倍”也并非表示加倍,而是表示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但我要讲述一个似乎很奇妙的事。每个人在灵的思维观念中,都视神为人,甚至包括在身体观念中视神为云、雾、空气或以太的人,以及否认神是人的人。当一个人抽象思考时,他就处于其灵的观念,当他不抽象思考时,则处于其身体的观念。每个人在其灵的观念中,都视神为人,这一点已经通过死后的人向我清楚显明,那时他们处于灵的观念。因为人死后会成为灵,那时对他来说,把神想成别的,而不是想成人是不可能的。为了看看他们能否想到别的,就做了一个试验;为此,他们被带入他们在世上所处的状态,然后思想神。有些人想起了宇宙,有些人想起了在其至内层的自然界,有些人想起了半空中的云,有些人想起了一束光,有些人则想到别的;但就在他们从这种状态出来,进入灵的状态的那一刻,他们想到神是人。他们对此感到惊讶,声称它被植入每个灵。但在世上否认神的恶灵死后也否认祂;然而,他们不拜神,而是拜某个灵,这个灵利用魔鬼的技巧获得了掌控其他人的能力或影响。
我们说过,把神想成人被植入每个灵。这是通过主进入他们思维内层的流注实现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天堂的天使都只承认主。他们承认祂被称为父的神性,看见祂的神性人身,并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中,因为整个天使天堂都是主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一位天使凭他从主所接受的神性,而不是凭他的自我而为一位天使;他们由此在主里面;因此,当他们想到神时,只能想到主,他们在主里面,并从主思考。对此,补充以下内容:在主面前,整个天使天堂整体上就像一个人,可称为大人或最大的人;因此,天上的天使就在这个人,也就是主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里面,如前所述。由于在那里,他们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而有方向,所以当他们想到神时,只能想到主。总之,三层天堂的所有天使都把神想成人,不能想到别的。如果他们想这样做,思维就会停止,他们就会从天上坠落。这就是为何对每个灵和每个人来说,当他处于其灵的观念时,把神想成人是一种本能。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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