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15

1115.“按她的作

1115.“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与他们对良善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加倍”和“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加倍”是指大量报应,或给予大量惩罚(对此,我们稍后会谈到);“作为”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因为这些人的作为就是亵渎;因此,“加倍”表示与他们对良善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加倍”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二”并非表示二,任何数字都并非表示事物的数量,而是表示事物的品质,二表示在合一方面的事物的品质,论及良善和邪恶(AE 532, 984节);此处“加倍”论及因对良善的亵渎而遭受的邪恶的报应;由此清楚可知,“加倍”在此不是指加倍,而是大量邪恶。

“加倍”论及报应和报酬或补偿,并表示大量或很多,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愿那些迫害我的蒙羞,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破毁破毁他们。(耶利米书17:18)

“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破毁破毁他们”表示因迫害而遭受的邪恶的大量报应。撒迦利亚书: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堡垒,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补偿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加倍补偿”表示给予大量赏赐或回报。

以赛亚书:

你们要安慰我的百姓,要对耶路撒冷的内心说,她的争战已完成,她的罪孽已赎或被赦免,因为她为自己的一切罪,从(主)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和祂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他们要对其内心说话的“耶路撒冷”是指新教会;已完成的“争战”表示与邪恶的争战;已赎或被赦免的“罪孽”表示主如此移除的邪恶;“为一切罪受罚”表示在争战或试探中的很多忍受。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我们神的事奉者;人必对你们说,你们必吃用列族的财富,因得他们的荣耀而荣耀。因为你们的羞辱加倍,他们必因自己的份为凌辱歌唱;所以在他们的地上,他们必加倍拥有,永远的喜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61:6–7)

此处“加倍”也并非表示加倍,而是表示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但我要讲述一个似乎很奇妙的事。每个人在灵的思维观念中,都视神为人,甚至包括在身体观念中视神为云、雾、空气或以太的人,以及否认神是人的人。当一个人抽象思考时,他就处于其灵的观念,当他不抽象思考时,则处于其身体的观念。每个人在其灵的观念中,都视神为人,这一点已经通过死后的人向我清楚显明,那时他们处于灵的观念。因为人死后会成为灵,那时对他来说,把神想成别的,而不是想成人是不可能的。为了看看他们能否想到别的,就做了一个试验;为此,他们被带入他们在世上所处的状态,然后思想神。有些人想起了宇宙,有些人想起了在其至内层的自然界,有些人想起了半空中的云,有些人想起了一束光,有些人则想到别的;但就在他们从这种状态出来,进入灵的状态的那一刻,他们想到神是人。他们对此感到惊讶,声称它被植入每个灵。但在世上否认神的恶灵死后也否认祂;然而,他们不拜神,而是拜某个灵,这个灵利用魔鬼的技巧获得了掌控其他人的能力或影响。

我们说过,把神想成人被植入每个灵。这是通过主进入他们思维内层的流注实现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天堂的天使都只承认主。他们承认祂被称为父的神性,看见祂的神性人身,并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中,因为整个天使天堂都是主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一位天使凭他从主所接受的神性,而不是凭他的自我而为一位天使;他们由此在主里面;因此,当他们想到神时,只能想到主,他们在主里面,并从主思考。对此,补充以下内容:在主面前,整个天使天堂整体上就像一个人,可称为大人或最大的人;因此,天上的天使就在这个人,也就是主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里面,如前所述。由于在那里,他们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而有方向,所以当他们想到神时,只能想到主。总之,三层天堂的所有天使都把神想成人,不能想到别的。如果他们想这样做,思维就会停止,他们就会从天上坠落。这就是为何对每个灵和每个人来说,当他处于其灵的观念时,把神想成人是一种本能。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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