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12

1112.“她的不义

1112.“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这从“想起来”和“不义”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起来”当论及神时,是指把主与他们自己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公义”(the just)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公义”(the just)之所以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是因为文明的公义只是属于法律的文明真理,文明的公平(civil equity)是也属于法律的良善。事实上,正如法律意愿公义,它也意愿公平;因为正如一切真理都必须来自良善,一切公义都必须来自公平;正如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一切公义都属于公平,反之亦然。这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公平不再是公平,所谓的公义不是公义。同样,良善和真理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良善不是良善,真理也不是真理。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不义”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之所表示邪恶之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是因为之前的话,即“她的罪已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关闭了天堂;当天堂向人关闭时,主就被分离了;后面这话的含义从前面那话的含义可推知。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没有将自己与他们分离,而是他们将自己与主分离;因为主从脸上,而不是从后脑勺注视每个人。正因如此,天堂天使不断拥有主在他们面前,无论他们转向哪个方向,情况都是这样;但恶灵则将脸转离主,将后脑勺转向祂,从而把自己与祂分离。正是来自他们邪恶的虚假造成了这种结果。天堂天使以这种方式转向主,地狱灵则背离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251, 272, 548, 552, 561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前面说明,独自的一个神性是不可能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现在的问题是,在主在世上取得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之前,神拥有什么样的三位一体。那时神同样是一个人,拥有神性、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拥有神性存在,神性显现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为如前所述,没有一个三位一体的神是不可能的。但那时,神性人身不是直到终端的神性。终端就是那被称为“肉和骨”的;当主在世时,祂甚至将这些终端也变成神性;这是必要的,这就是神现在所拥有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发出;然而,这不会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他不像世人那样有肉有骨。

主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被称为“肉和骨”的终端,主亲自向门徒证明了这一点(当门徒看见祂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了一个灵),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由此可推知,现在神比天使更是人。我们已经在天使和世人之间作了对比;然而,必须明白的是,神在自己有生命,而天使在自己没有生命,因为他是生命的接受者。主在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都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处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为祂在别处说:“父在祂里面,父与祂为一。”


诠释启示录 #1021

1021.“大巴比伦

1021.“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但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巴比伦”是指天主教的教会,因为“巴比伦”表示对利用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地的爱;这爱主要在天主教徒中间占主导地位。这些话的意思也是说,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这从上下文明显看出来。前文论述了龙和两只兽,描述了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七位天使倒七个小瓶”描述了它的毁灭,这可从启16:13清楚看出来。在下文,第17章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描述了天主教的教会,第18章则描述了它的毁灭。由此清楚可知,“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表示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改革宗的教会及其毁灭,接下来论述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及其毁灭。

(第九诫)

现在要论述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有两种爱,一切欲望都从这两种爱中涌出,并源源不断地流出来,就像溪流从它们的源泉流出来一样。这些爱被称为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欲望就是不断意愿的爱,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不断贪恋。但欲望属于对邪恶的爱,而渴望和情感属于对良善的爱。由于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是一切欲望的源头,而这后两条诫命禁止一切恶欲,所以可推知,第九诫禁止从世界之爱流出的欲望,第十诫禁止从自我之爱流出的欲望。“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表示不可贪恋他的财物,一般来说这些财物就是财产和财富,不可通过邪恶的伎俩把它们据为己有。这种欲望属于世界之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