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诠释启示录 #948

948.启15:5.

948.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这从“殿”和“法版之帐幕”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 391, 915节);“法版之帐幕”也是指神性真理,不过是内层的,因为“帐幕”和“圣殿”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当经上说“法版之帐幕的殿”时,所表示的是内层神性真理。“他见这殿在天上开了”表示这真理已经被揭示了。被揭示的内层神性真理是指内义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而内义或灵义就是内层神性真理。“法版”是指放在柜子中的律法,这个柜子因此被称为“法柜”。此外,至于“法版”在广泛意义和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10, 392, 635, 649, 749节)。

本章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从内层所揭示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的这一章论述了它的完全毁灭,这种毁灭由“七位天使拿着盛满了神烈怒的七个小瓶”,并“把它们倒在地上”来表示。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圣言从内层被揭示,也就是在灵义上被揭示,是因为那时,一个新教会将被建立,那些属于前教会的人被邀请到这新教会。内层神性真理为这新教会而被揭示;由于接下来所提到的原因,这内层神性真理在以前是不可能被揭示的。现在的情况类似于犹太教会结束时所发生的情况;因为在犹太教会结束时,就是当主降世时,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主在世时,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这内层神性真理要为祂即将建立的新教会所用,也的确服务了新教会。由于类似的原因,如今,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了,还要更内层的神性真理由此被揭示,以备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所用。

至于主的圣治在揭示神性真理的过程中是何性质,这可从教会的相继建立看出来。我们地球上接连有几个教会。大洪水之前有上古教会;大洪水之后有古教会;然后有希伯来教会,再后来有以色列教会;之后是基督教会,现在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至内层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但外层神性真理,或说更外在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最外在,即最后或终端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希伯来教会,后来又被揭示给以色列教会,一切神性真理最终都在以色列教会中灭亡,因为到最后,圣言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不被玷污了。但以色列教会结束之后,主为了基督教会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现在又为即将到来的教会揭示更内层的真理。这些内层真理在圣言的灵义或内义中。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真理从至内层逐渐发展到终端,因而从智慧逐渐发展到纯粹的无知;现在,它又从终端发展到内层,因而从无知再次发展到智慧。

(续)

对人来说,宗教信仰在于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不照它们生活的人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不敬畏神,更不爱神;他也不害怕人,更不爱人。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敬畏神或害怕人吗?然而,人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有智慧的人会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不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在他们里面的神性而如此生活,而作为文明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世上的公正,也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而如此生活;作为道德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诚实,也是为了避免名声和荣誉的丧失而如此生活;不过,作为属世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人性,也为了避免失去正常理性的恶名,或说为了避免心智不健全的不良风声而如此生活。

一切法律,包括文明、道德和属世的,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见证。然而,一个人若只因这些法律而避开这些邪恶,就不得救,除非他也因属灵的律法而避开它们,也就是避之如罪。因为这样一个人既有宗教,也有信仰,即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事实上,这样一个人也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有文明的生活,是因为有公正,有道德的生活,是因为有诚实,有属世的生活,是因为有人性。但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的人既不是文明人、道德人,也不是属世人;事实上,他没有公正,也没有诚实,甚至没有人性,因为它们里面没有神性。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的公正、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人性,除非神性在它里面。想一想凡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或系一个魔鬼的人是否能出于公正或为了公正而做公正的事;同样出于或为了诚实或真正的人性而做诚实或有人性的事。真正的人性就是来自秩序并遵照秩序之物,以及来自正常理性之物。神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总之,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一个人。凡把这些诫命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公民和居民;而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虽在外在上出于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而照之生活,却只能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不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也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并照之生活,因为神就是如此意愿和吩咐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在一起,并与神结合;因此,他们也得救了。但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都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只当成他们的文明道德生活的原则或本质。然而,他们如此行,是为了他们可以不在外在形式上进行欺诈,获取非法利益,通奸,出于致命的仇恨和报复公然逼迫他人,作假见证。但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反对神,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职位、生意、财产、荣誉和利益,以及它们的乐趣;因此,他们若不受这些约束制约,就会做这些事。由于这些人没有为自己形成与天堂的联系,也没有形成与主的结合,只形成了与世界和自我的结合,所以他们不能得救。请想一想,当这些外在约束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也就是对神,因而对宗教的敬畏和爱来约束并阻止你,你是否会像魔鬼一样出于对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和各种欲望的爱和快乐而冲进其中。我既看见也听见,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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