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864.“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表示那些通过承认主的神性人身,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与祂结合的人。这从“羔羊”和“跟随祂,无论祂往哪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跟随祂,无论祂往哪里去”是指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跟随主”与“跟从祂或跟祂走”具有相同的含义。“跟从主或跟主走”表示承认,服从,靠祂行动与生活,并与祂生活在一起(可参看AE 787节)。这就是“跟随主”的含义,因为没有人能凭自我跟随主,只能靠主自己跟随祂。事实上,是主吸引出于自由愿意跟随的人跟随祂;但祂不能吸引不愿意跟随祂的人。因为主在人里面如此作工,以至于人可以貌似凭自己跟随祂;主由此流入人的自由;祂这样做是为了真理和良善在人里面被接受和植入,随之实现改造和重生。因为除非在人看来,他貌似凭自己跟随主,也就是貌似凭自己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否则就不会有归给或采用和结合,从而不会有改造和重生。事实上,人在自由中,也就是貌似凭自己在思维和言语,以及意愿和行为上所接受的一切都会进入他,可以说成为他自己的。然而,人应当按事情本来的真实样子相信,他做这些事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主。这就是为何不说他要凭自己行动,而是说他要貌似凭自己行动。情况之所以是这样,还因为人感知不到主进入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运作;事实上,人对他与天使的结合一无所知;结果,他以为凡他所意愿和思考的,他都是从自己那里意愿和思考的;因此,他只知道他从自己那里行动;然而,一切良善都是流入的,无论他所思考的,还是他所意愿,从而实行的。由于他从教会教义知道这一点,即: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他应当相信他凭自己不会行善,尽管他会貌似凭自己行善。这就是主在马可福音和约翰福音中的教导的意思:
神的国,如同人把种撒在地上,然后睡觉,黑夜白日起来,这种就发芽渐长,那人却不晓得如何这样。(马可福音4:26, 27)
约翰福音: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同一福音书: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实行祂的诫命就是跟随主,因为只有那些如此行的人才能与主结合。每个人都照着发自内心对主的承认和称谢、照着生活而与主结合,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天上的所有天使都不承认其它神性,只承认主的神性;他们都照着秩序的律法,就是祂的诫命生活,也就是说,他们活在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中。他们因如此生活,故活在一种天堂的灵气(aura),或一种天堂的以太中;除了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生命之人外,没有人能获准进入这种灵气或以太。如果其他任何人真的进入这种以太,那么这就像让老鼠进入排尽空气的管道一样。
这一切清楚表明,“跟随主,无论祂往哪里去”表示什么。在以下经文中,“随从祂”(或跟随、跟着祂)具有相同的含义。如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我是世界的光”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跟从我的”表示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诫命的人;“必不在黑暗里走”表示他必不处于虚假;“却要得着生命的光”表示他必处于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教导人永生,并通向天堂。此处很明显,“随从主”不是指跟从祂,而是指承认祂的神性并服从祂。
同一福音书:
牧羊人既放出自己的羊来,就在它们前头走,羊也跟随祂,因为它们认得祂的声音;它们不跟随陌生人,反而是逃避他,因为它们不认得陌生人的声音。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4, 5, 27)
此处“随从祂”(或跟随、跟着祂)是指承认祂的神性,并服从祂;因为经上说,祂在自己的羊前头走,羊跟随祂,认得并听祂的声音;“认得并听主的声音”表示实行祂的诫命。
福音书:
凡愿意跟从我的,就让他否认自己,并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马可福音8:34; 路加福音9:23)
显然,“跟主走和跟从祂”就是否认自我;否认自我就是被主引导,而不是被自我引导;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的人就否认自我;当人转身离开邪恶时,他就被主引导;因为这时,他不是从自我,而是从主实行祂的诫命。在其它地方,“随从主”(或跟随、跟着祂)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在马太福音19:21, 28; 马可福音2:14, 15; 3:7, 8; 10:21, 28, 29; 路加福音18:22, 28; 约翰福音12:26; 13:36, 37; 21:19–22)。
这一切清楚表明,“跟随主”(或跟从、跟着祂)就是被主引导,而不是被自我引导;只有那些不被自我引导的人才能被主引导;凡不避开邪恶,因为邪恶反对圣言,从而反对神,因而因为它们是罪,并且来自地狱的人都被自我引导。凡不如此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的人都被自我引导;原因在于,人里面遗传而来的邪恶构成他的生命,因为这是他的自我;在他自我的邪恶被移除之前,他出于这些邪恶,因而凭他自己做一切事。但当邪恶被移除时,情况就不同了;当他避开它们,因为它们属地狱时,邪恶就被移除了。那时,主以来自天堂的真理和良善进入并引导他。其主要原因是,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就其死后活着的灵而言,人只是他的爱之情感;而一切邪恶都来自他的爱,因而属于他的爱。由此可知,一个人的爱或情感只有通过属灵地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才能被改造;这就是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属地狱的。由此清楚可知,什么叫“跟随主,无论祂往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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