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893

893.启14:12

893.启14:12.“圣徒的忍耐就在此”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信仰,而是处于仁爱的人所受的逼迫和试探。这从“忍耐”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忍耐”是指试探(对此,参看AE 813节)。下面会看到,所指的,也是逼迫。“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因为这些人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他们也处于信仰;但他们知道,仁与信就像良善与真理,或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行如一体。由于这些行如一体,所以对他们来说,信也是仁。凡从仁进入思维的,因属于仁,故本质上都是仁,尽管就其存在而言,它被称为信。事实上,除了来自某种情感,因而属于情感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存在于思维中,因为这就像存在,因而像思维的生命和灵魂。仁与信也一样;由此可推知,信若非来自仁,就不可能存在;还可知,信的品质完全取决于仁,或说信完全就是仁的样子。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别处会详述。

如今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之人的逼迫,不具有把他们从基督教界的会众中逐出并弃绝的性质,只具有被那些处于唯信的人辱骂和谴责的性质。因为无论在哪个国家,凡生活良好,并声称生活良好是得救所必需的人,都不可能被逐出并弃绝。原因在于,这与圣言完全一致,每个人凭理性之光都能看到,他应当生活良好。然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仍谴责他们,认为他们是不能得救的人,因为功德在善行中,还因为这些作为来自人的自我,故不是良善,以及其它理由,他们通过这些东西来确认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对那些属于摩拉维亚弟兄会的人来说,这一点尤其明显;摩拉维亚教徒比其他人更是分离之信的捍卫者。他们谴责那些不持守这种信仰,而是在生活中出于宗教思想行善的人,甚至断言这些人不是活着的,而是完全死了,声称所有这样的人都被逐出天堂。那些不属于这个教派,而是属于认为作为不是得救的手段而加以弃绝的教会之人,不是以这种方式来亵渎的,尽管他们仍以一种险恶的方式来思想作为;尤其那些通过著作和讲道,或推理以多种方式强烈确认唯信称义的人。这些逼迫就是此处“忍耐”的意思,也是启示录第12章中这些话的意思:

龙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他逼迫那妇人,追赶她,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4, 15, 17)

这些逼迫同样是关于兽所说的那些话(启示录13:5–7, 15)的意思。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他们还因对主里面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和称谢而遭受逼迫。

关于此处“忍耐”所指的试探,它们是属灵的试探,就是那些从主那里接受纯正仁爱的人所经历的试探;因为他们必须与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争战,有些人还必须与他们打小从老师和牧师那里所吸收的关于唯信的虚假争战。这些虚假和邪恶通过试探的争战被移除。这就是以下经文中“十字架”的意思,马太福音:

耶稣说,不拿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不配属我。(马太福音10:38; 路加福音14:27)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愿意跟从我,就让他否认自己,拿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马可福音8:34; 路加福音9:23)

在这些经文中,“十字架”表示试探,“跟从主”表示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这就是“跟从主”的含义(可参看AE 864节)。“十字架”之所以表示试探,是因为当那些属世的人正在变得属灵时,自出生时就粘附于人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侵扰,因而折磨他们。由于造成侵扰和折磨的这些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只有通过试探才能被驱散,所以“十字架”表示试探。故主说“他们必须否认自己,拿起自己的十字架”,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弃绝自己的东西,“十字架”是指他必须与之争战的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

又:

耶稣对那问祂,他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的富人说。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孝敬父母。他回答耶稣说,这一切我从幼时就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拿起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1)

此处“跟从主,拿起十字架”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承认主的神性,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为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放弃邪恶,并实行良善,除非他凭自我行善,也除非这善是邀功或寻求功德的善,因为本身为良善、不是寻求功德的良善的良善只来自主。因此,他不能得救,除非承认主,还承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祂。然而,任何人在从主行善之前,都必须经历试探。原因在于,人的内在通过试探被打开,而人通过他的内在与天堂结合。由于没有主,没有人能实行诫命,所以主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拿起十字架来跟从我。”也就是说,他必须承认主,必须经历试探。“他要变卖他所有的给穷人”在灵义上表示他要疏远并弃绝自己的东西;因此,这句话与前面引用的经文中的“否认自己”具有相同的含义;“给穷人”在灵义上表示实行仁爱的作为。主之所以这样对他说话,是因为他很富有;“财富”在灵义上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但对这个人,也就是一个犹太人来说,“财富”表示邪恶与虚假的知识,因为它们是传统。由此可见,主在此处和在别处一样,通过对应说话。

他们所要喝的“杯”也表示试探:

耶稣对雅各和约翰说,你们不知道你们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他们对耶稣说,我们能。耶稣对他们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固然要受;但坐在我右边或左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马可福音10:38–40)

“喝主所喝的杯”与前面的“十字架”所表相同,即表示经历试探;“主所受的洗”表示通过试探重生。但主所喝的杯与他们所要喝的杯之间的不同,和主所受的试探与世人所受的试探之间的不同是一样的。主所受的试探是最严酷的,并忍受所有的地狱;因为主通过允许进入祂自己的试探征服所有地狱;而世人所受的试探是忍受来自与他们同在的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地狱里争战的,是主,而不是人自己,除非忍受某些痛苦。主所受的洗与世人所受的洗之间有一种类似荣耀与重生之间的不同。主通过试探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而世人不是凭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着主重生的。因为“洗礼”表示通过试探重生;而主的洗礼表示祂的人身通过试探所得的荣耀。“洗礼”表示重生,也表示试探(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193节等);主荣耀了祂的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并把他变得属灵一样(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725, 1729, 1733, 3318, 3381—3382, 42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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