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8.“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亵渎的教会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这从“住处”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处”是指最后的审判之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鬼魔”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被亵渎的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的人(对此,参看AE 586, 1001节)。此处这些人的地狱被描述为“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他们的地狱就是所描述的这样,这一点从由此产生的散发物明显看出来,这些散发物是被亵渎的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他们在言语、面部表情和举止上处于神圣的外在,并把这些外在举到天上;然而,他们在灵魂和内心中却不仰望任何神,只视自己为地上的神明。因此,他们与地狱里的人合而为一。他们亵渎圣物,因为他们那属于灵魂和内心的内层流入模仿神圣外表的外层。“鬼魔”在此是指这些人。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唯独有一位神,主是天堂之神的思维的确打开天堂,并显示人出现在那里,但程度如此之轻,以至于他几乎不可见,看上去在远处,就好像在阴影中。但随着他对神的思维变得更完整、真实和公正,他就会出现在光中。思维通过取自圣言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而变得更完整,因为来自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神性事物合在一起就是神。一个只认为有一位神,却不思想神是什么,或说对神的品质或性质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就像一个认为圣言存在,它是神圣的,却对它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或像一个认为法律存在,却对法律所包含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然而,关于神的性质的思维如此广大,以至于充满天堂,构成无法形容的天使的一切智慧;事实上,这种思维本身是无限的,因为神是无限的。有一位神的思维源于神的性质,这种思维就是圣言中“神的名”的意思(参看AE 102, 135, 148, 695b, 959节)。
995.启16:12.“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表示在理性事物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幼发拉底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面经常所说的;“幼发拉底河”是指理性层(对此,参看AE 569节),它凭人从理性层所拥有的聪明而被称为“大河”,因为“河”表示聪明(参看AE 518节)。属世人的一切聪明都来自他的理性层,因为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它因是媒介,故首先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并把它传到属世层。由此可推知,在被称为属灵人的属灵心智能被打开,然后流注通过它进入属世心智之前,理性层必须先得到培育;这是通过系属世和道德真理的知识或科学,以及来自圣言的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完成的。理性心智通过这些从下面被打开。不过,一旦属灵心智被打开,流注由此发生,理性心智就从上面被打开;这样,理性层就作为一个媒介提供一个通道;然后,包含知识或科学和认知的属世心智通过这个通道而从属于属灵心智,进而从属于天堂和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来自主。其原因在于,它是从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爱,因而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良善来自主,真理在天堂和教会中。由此可推知,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首要本质上是对主之爱。这就是为何除了只承认主,也就是承认祂里面的三位一体的人外,没有人能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愉悦,快乐,祝福和喜悦。靠近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父,或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圣灵,认为这些不在主里面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婚姻之爱。
纯正的婚姻尤其存在于第三层天堂,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唯独承认祂是神,并遵行祂的诫命。对他们来说,遵行诫命就是爱主。对他们来说,主的诫命就是真理,他们以真理来接受主。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有结合;事实上,他们在主里面,因为他们处于良善,主也在他们里面,因为主在真理里面。这就是天上的婚姻,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该婚姻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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