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097

1097.“说大巴比

1097.“说大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最后的审判已经施行在那些因自称有权统治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而亵渎了这些圣物的人身上。这从“倾倒了,倾倒了”和“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倾倒了,倾倒了”是指彻底的倾覆和毁灭,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彻底的倾覆和毁灭是通过最后的审判实现的,因为那时,这些人被扔进地狱。“巴比伦”是指那些因自称有权统治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而亵渎了这些圣物的人。因为“巴比伦”与“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以及前一章“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是一个意思,他们是指那些亵渎了教会圣物的人。我们在那一章论述了这些人和他们所造成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一神的思维向人打开天堂,因为只有一位神;而关于多神的思维关闭天堂,因为多神的观念摧毁一神的观念。关于真神的思维打开天堂,因为天堂和属于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位真神;而关于假神的思维关闭天堂,因为天上只承认真神,不承认别神。关于神,创造者或造物主,救赎主和光照者的思维打开天堂,因为这三位一体属于独一真神;再者,关于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全在和全知的神的思维打开天堂,因为这些是属于那独一真神的本质的属性;而把活人当成神,死人当成神,或偶像当成神的思维关闭天堂,因为这些不是全知,全在,全能,非受造,永恒和无限的,创造和救赎不是从他们那里发出的,他们也不是光照的源头。

只有关于神是一个人,神性三位一体,也就是被称为父、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的思维才能打开天堂;而关于神不是一个人的思维关闭天堂,表面上看,这种观念就像一朵小云,或像最细微部分中的自然界。因为神是一个人,就像整个天使天堂作为整体是一个人,因而每位天使和每个灵人也是一个人一样。因此,只有关于主是宇宙之神的思维才能打开天堂,因为主说: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约翰福音: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一切都是父交给我的。(马太福音11:27)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诸如存在于天上的这种神观,人不能得救。对天上的神的观念就是主,因为天堂天使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因此,思想主以外的其他任何神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参看约翰福音14:20, 21)。请允许我补充一点,神是一个人的观念已经从天上被植入全世界每个民族,但让我哀叹的是,它却在基督教界被摧毁了。下文将阐述其原因。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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