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4.“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表示现在因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处于光的教会。这从“地”、“发光”和“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是指教会,如前面经常提到的;“发光”是指处于光;“荣耀”当论及此处天使所指的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3, 288, 345, 874节)。“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它是天堂之光,天使们从天堂之光中获得其一切智慧和幸福,也获得其辉煌(可参看AE 678节)。经上论到从天降下的那位天使说,他有“大权柄”,“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因为最后的审判是在“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身上施行的,这就是天使的这些话的意思: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当审判在这些人身上施行时,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进入它的能力和光明;因为只要巴比伦人在天堂之下被容忍,他们就会像天地之间的浓密乌云,遮挡太阳的光线,也使白昼昏暗。原因在于,他们不仅歪曲了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还弃绝了它;此外,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给自己而毁灭了这权柄。只要他们被允许在天堂之下为自己建造住处,这些和其它许多东西就像天地之间的乌云,神性真理无法穿过这乌云到达教会的任何人那里,并光照他。不过,一旦他们被赶走,并被扔进地狱,那么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会在能力和光明上增长到这种程度:主不仅能更强有力地引导和更清晰地光照天堂之下的灵人,还能更强有力地引导和更清晰地光照教会里的人。这就是为何在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前,圣言的灵义不会被揭示出来,天堂和地狱的状态也不会显现,因为在此之前,神性真理不会有能力和光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然人出生时因没有思维而不在任何社群,无论天堂社群还是地狱社群,但却是为永生而生的,那么可推知,随着时间推移,他向自己要么打开天堂,要么打开地狱,并进入社群,成为天堂或地狱的一个居民,即便他还在世上。人之所以成为灵界的居民,是因为他真正的住处,如人们所说的,他的本土或国家在灵界;他在自然界生活数年后,将在那里生活到永远。由此可以推断出,人多么有必要知道是什么在他里面打开天堂,并把他引入天堂社群,又是什么在他里面打开地狱,并把他引入地狱社群。我们将在附于下文的章节中说明这一点,在此只说明,一个人照着智慧的增长而逐渐将自己引入越来越多的天堂社群,照着对良善的爱的增长而逐渐将自己引入越来越内在的社群;再者,天堂向他打开到何等程度,地狱就关闭到何等程度。但地狱是人自己给自己打开的,而天堂是主给人打开的。
1102.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因可怕的邪恶之虚假而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玷污。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881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在那里,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但在此处,经上说:“所有民族都喝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至于由亚他那修所撰写,被尼西亚会议确认的三位一体教义,该教义的表述使得人们在阅读它的时候,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但又会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然而,如前所述,一神的思维观念是主要向人打开天堂的,而另一方面,三神观却关闭天堂。当人们阅读这亚他那修教义时,该教义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正是这同等的三位一体产生了有一位神的思维。让各人都仔细思考这个问题,考虑一下他是否有别的想法。因为《亚他那修信经》以确定无疑的话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也是如此,圣灵同样如此。还说:“父非由谁作成;子受生于父;圣灵从二者发出。因此,有一父,一子,一圣灵。在此三位一体中,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根据这些话,没有人会想到别的,只会想到有三位神。连亚他那修本人和尼西亚会议,也不会想到别的,这从插入该教义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只能理解为可以承认,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主;或可以思想,但不可以说有三神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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